沙湾县天山碧玉奇石商业街·金域蓝湾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现广泛征求公众、专家及各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环评中,以使环评报告编制的更加完善利于指导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概要 项目名称:沙湾县天山碧玉奇石商业街·金域蓝湾住宅小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位于沙弯县县城西部,乌鲁木齐路以南,西公园路以西。 建设单位:新疆晟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沙湾分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100847m2,拟建12栋住宅楼,建筑面积81007m2;商业楼4栋,建筑面积19088m2;配套廉租房、公租房80套,建筑面积3948m2,配套附属设施3196m2,总用地面积47244m2。 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311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建设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污水、废渣等影响。 2、建设项目的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永久性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项目建成运行后外排生活污水、厨房油烟、汽车尾气、生活垃圾、交通噪声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声环境、生态环境及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4、项目建成后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拟采取主要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现场,所有的砂石料统一堆放、尽量减少堆场数量并加盖棚布,混凝土搅拌集中设置在临时工棚内,并远离周围噪声敏感点; ②施工机械尽可能放置于场地中间或对场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 ③建设过程中产生拆迁垃圾、碎砖等建筑材料及场地挖掘产生的土方合理堆存、及时清运以免因长期堆积而产生二次污染,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出场,以免孳生蚊蝇。 2、运营期拟采取主要措施: 居民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沙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所有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设备间,并通过合理规划和绿化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及外界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开发过程中会带来一定的扬尘、噪声、固废及生态环境、景观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限制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文明施工、文明装运,并对建筑固体废弃物、污水进行妥善处理,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随着项目的竣工落成,相应的施工期影响因素会逐步的消失。 本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来源包括:日常生活污水,厨房油烟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机动车尾气,机械噪声及日常生活垃圾。本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中的环保措施,污染防治要求,并要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后,其产生的污染源经有效处理后,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是否有利于改善当地居住环境? A.有利于 B.不利于 C.不知道 (2)您认为项目所在区的环境污染状况是: A.没有污染 B.有,一般污染 C.污染严重 (3)您平时对环境保护的关心程度? A.非常关心 B.一般关心 C.无所谓 (4)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可多选): A.大气污染 B.水污染 C.噪声 D.固体废物 E.周围景观被破坏 F.不知道 (5)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否会加重对当地环境污染程度? A.会 B.不会 C.说不清 六、公示时间与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有效期为10天,敬请广大公众参与,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 1)单位名称:新疆晟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沙湾分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811699399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宋工 联系电话:0991-8876862 邮箱ex00250025@qq.com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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