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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转]环评审批放权,众口如何调-环评审批放权,众口如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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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环评审批放权,被民间指责会导致地方环境污染问题雪上加霜。 (勾犇/图)

环评审批放权,众口如何调-环评审批放权,众口如何调
http://www.infzm.com/content/92321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严定非 实习生 龚君楠 黄伯欣

2013-07-12 09:56:13


环评审批权集中在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这是违反法理的。哪一级政府对当地环境负责就应该由哪一级政府履行环评审批权。”

“本来就不乐观的环保现状,会不会因为放权而雪上加霜?短期内迅速将环评审批权下放,会酝酿着巨大风险。”

“‘放权’其实不仅包括中央对地方的放权,也应该包括政府向社会放权。加强社会监督,其实也就意味着政府应当向社会放权。”

◎陈凯麟 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总工程师

◎蔡守秋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栾胜基 北京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教授

◎杨海真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刘文洁 武汉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马军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

◎李波 自然之友前总干事


一场自上而下的环评放权行动,正在引发争论。

2013年3月,国务院颁布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核心内容首推“简政放权”,其中,环保部也是“放权”的改革对象。

环保部已在紧锣密鼓行动。2月,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对外透露,环保部将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4月,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该部今后会从区域和产业布局的层面“划定环保门槛”,“一些具体项目的环评审批权要下放到地方”。

“简政放权”本是好事,但环保部听到的,却是如潮的质疑声。

近几年频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环评问题已成绕不过去的坎,诸多抗议声都指向项目施工的前端——环评。如新近发生的昆明抗议化工事件,也被指责环评报告中缺乏公众参与环节。

目前环评审批权集中在环保部、省级环保部门,一旦这项权力更多地下放到省级,甚至县市一级,“弱势群体”的环保部门如何应对当地挥动的GDP大棒,这已成为公众担心的隐忧,本不乐观的环评现状,是否会雪上加霜?

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国家和地方环保系统专家,试图厘清其间利害。如果放权势在必行,那么国家需要有哪些配套举措。

“下放”还是“优化”?
南方周末:今年的环评放权,到底走到了哪一步?

刘文洁:最明确的方案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据我所知,最近环保部出台了文件,提出重点改革环评和环保专项资金审批体制、机制,这与国务院的要求是一致的。但至今我们基层环保部门尚未见到具体如何改革的文件。

陈凯麟:“下放”说法不准确,我认为应该用“优化”来替代。因为它不是简简单单的全部下放,是分层次的。目前方案还在讨论中,它有一个优化和调整的过程,需要时间,我们现在每天的核心工作就是商讨和研究方案,会争取早日出台。

南方周末:这次不仅仅是环保部,还有省级环保部门的权力下放吗?

蔡守秋:环评审批权目前集中于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而地、市、州和县级政府没有环评审批权。虽然目前尚未公布出方案,但我觉得,基层政府是应该获得的。当然,需要厘清的是,哪些权力适合下放。项目建设审批权、“三同时”审批权(“三同时”指:环保设施必须与项目主体设施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同时运行)就应保留在省部级环保部门。

刘文洁:就湖北省而言,今年放权,涉及两个很重要的权限。一个是环评审批权,一个是环保专项基金审批权。这两项权力过去一直主要集中于省部级环保部门。

栾胜基:这已不是什么新闻。环保部在历史上有多次放权。最近的一次,是把对环境污染较小的27个行业的环评审批权力下放到项目所在的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因为这些行业,比如制鞋业、制衣业,排污量小,对环境影响不大。这些项目的环评如果要到上一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就会使得企业运行很难。

南方周末:有消息说,环保部在下放审批权后,着重从规划环评的高度对全国开展管理,你怎么看?

蔡守秋:下放环评审批权以后,环保部的主要职责应该是侧重宏观管理,一是制定环保政策和行政法规,并加强对地方督察;二是跨区域协调;三是做好与国务院以及其他部委之间的沟通。

刘文洁:环保部门的职能划分,我认为环保部和各省环保厅未来的主要职能应是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的政策和行政法规,制定合理的环保标准,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做好环保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而环境审批权下放则是更好发挥市场、基层作用的第一步,以后的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是推卸责任,还是企业减负?
南方周末:你认为是否应该下放环评审批权?

马军:长远来看,我认为环评审批权下放是好事,但目前也会存在不少问题。站在非政府环保组织的立场,我最希望看到公众可以获得参与环评的应有权力。

李波:我忧虑的是,本来就不乐观的环保现状,会不会因为放权而雪上加霜?如今年这样短期内迅速将环评审批权下放,会酝酿巨大风险。

蔡守秋:环评审批权集中在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这是违反法理的。环保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需要对本地环境保护负责。哪一级政府对当地环境负责就应该由哪一级政府履行环评审批权。

刘文洁:过去相对集中的环境行政许可审批权存在诸多弊端,最突出的问题莫过于省部级管得太死,项目虽然在地、市、州,但后者既无决策权,又罕见监管权,这很容易导致环境问题的发生。例如,如果地方要建一个集装箱码头项目,其环评审批权在环保部,环保部离项目那么远,它如何做到“贴身监管”?结果,项目违法投入运行,噪声污染扰民日久,地方环保部门却没有办法,只好分级上报。实际上,权力高度集中不符合行政管理规律。

南方周末:放权真的是洪水猛兽吗?

李波:早在2011年之前,环保部就下放了垃圾焚烧项目审批权。2011年,北京垃圾焚烧项目涉嫌环评造假,我们环保组织要求更换环评单位。但环保部并未回应,最终,在一片疑虑声中,该项目还是被北京市环保局批准。我认为,一旦环评审批权下放,无论项该目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有多大,引起的争议有多大,都与环保部再无瓜葛。

杨海真:环保部现在下放环评审批权,是在推卸责任。本来治理环境是环保部的事,现在它把权力给地方,责任当然也归了地方,但是地方环保部门跟地方企业关系这么密切,会出现很多问题,他们会为了共同的利益或者地方经济发展牺牲掉公共利益,也就是牺牲掉环境。我觉得下放环评审批权会使污染问题加剧,真不是杞人忧天。

蔡守秋:短期内,很可能会出现目前舆论担忧的问题,比如腐败、污染加重等,这主要是监督机制不完善造成的。长期来看,这些问题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

南方周末:大家比较普遍担忧的,其实还是建立在一种假设上:中央政府相对可靠,放权给地方好像不太保险?

栾胜基:只要有审批权,就有寻租现象,不在于是地方政府还是哪级政府。各种环评问题,其实是地方政府管理水平的问题。要不就是太严,要不就是太松。但是太严居多。即使放权,地方部门管理也十分严厉,反而有些环评机构没法做了,本来很简单的事情,一个楼房要做规划,要做可研,把它复杂化了。这属于管理水平问题,跟放权没关系。

放权,并非一放了之
南方周末:如果放权是必然的趋势,有哪些配套制度需要跟上?

杨海真:除非做到两点:一是严格规范地方环评审批的程序,二是制定切实可行并且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如果非要下放环评审批权,环保部就该制定好地方环保部门环评审批的游戏规则,并且加强上对下的监督。否则一定会加剧环境问题。

刘文洁:环境审批权下放以后,环境监管机制必须得到加强。环保部在下放环境审批权的同时也强调过这个问题,但具体怎样加强监管还得看上级环保部门的行动。

蔡守秋:环境审批权下放以后必须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例如,要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就需要充分考虑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他们的收入均来自当地的财政,说白了,就是税收。所以地方环境部门在行使环评审批权时会倾向为本地企业放行,排斥外地企业进入,这就产生了我们说的地方保护。我们可以改变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来源,进行二次分配,地方保护主义就会得到控制。

南方周末:应该如何加强监督呢?

马军:放权有两条路径,一是环保部门直接向公众放权。例如,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环保部门在行使环评审批权时,会务必做到公开透明,使公众全程参与环评审查。另一个放权路径即上级环保部门向下级放权。两条路径需要同时进行,否则环境审批权一旦下放地方环保部门,许多问题会因为缺少监督接踵而至。

刘文洁:我所理解的“放权”一词其实不仅包括中央对地方的放权,也应该包括政府向社会放权。加强社会监督,其实也就意味着政府应当向社会放权。这个层面的放权意义相对宽泛,比如做到环评信息及时公开就是一种放权,它存在一种权利的让渡,即赋予了公民获得知情权。让公民和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到环保工作的每个流程,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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