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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烟台港西港区液体化工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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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天下雨天 发表于 2013-7-13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烟台港西港区液体化工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海洋大学承担了烟台港西港区液体化工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本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烟台港西港区液体化工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二、项目概况:烟台西港区液体化工仓储物流中心属于液体化工品的中转库区,储存中转煤油、氯仿、重油、沥青、植物油5种产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辅助建筑和配套设施、罐区、仓库区以及汽车装卸区四部分。建设液体煤油储罐2个,煤油罐区10万m3库容,建设桶装及固体货物仓库11个,煤油、氯仿、重油、沥青、植物油等仓库区总面积为63000m2,仓库总库容为15.12万m3。
工程用海总面积为45.6651hm2,本项目总投资137177.74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100万元,工期36个月。
三、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
1、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主要污染物包括污水(块石抛填、回填溢流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船舶排放的含油污水、流动机械冲洗水和机修油污水),大气污染物(施工粉尘和扬尘、施工船舶、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尾气),噪声(施工船舶、车辆、机械作业产生),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
运营期间,主要污染物包括污水(生活污水、油罐清洗等产生的含油污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污水、化学品污水),大气污染物(储罐呼吸产生的废气、机械车辆等产生的废气、工艺设备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气等),噪声(各类生产用泵、空压机及运输车辆等噪声),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油泥、罐渣等)。
2、非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1)工程对周边海域的非污染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工程附近海域海洋水文动力、地形地貌及冲淤演化的影响,此外工程的建设对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尤其是底栖生物生存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本项目建设填海造地用海部分造成鱼类损失量为804.1624kg,甲壳类和头足类等损失量为65.7577kg,浮游动物(含鱼卵仔稚鱼)损失量为27.9470kg,;底栖动物损失量为73265.09kg,项目建设填海造地用海部分生物补偿金额共计750.7644万元。
本海域无珍稀和濒危海洋生物,工程不会对海洋生物造成明显影响。
3、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化验污水、初期雨污水最终进入大季家污水处理厂处理;含油污水统一收集后送烟台碧海海上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后,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以及工艺设备跑冒滴漏等生产废气,以及运输、装卸车辆等产生的废气,其污染物主要为SO2、CO、NOX、NMHC等,均为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移动声源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安装消声器、加设隔声罩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进行分检回收,以减少最终的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最终的固体废弃物集中堆放,及时外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油泥等危险废物由烟台市危险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处理。
4、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用海位于烟台西港口航运区,符合《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对项目用海区域的海洋功能定位。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结论,在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提出的环保对策建议得以全面实施的情况下,该工程对附近海域海洋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看,工程选址符合功能规划,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环境影响工作开展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调查评价区域环境现状:查清拟建项目周边的敏感目标、建设及运营期主要环境污染源情况,调查项目周边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区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主要环境问题。
2、项目施工期与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预测评价:分析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进行预测分析其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并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提出合理的、有效的环保对策和措施。
3、公众参与调查:通过网上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分析结果:综合分析评价区域规划情况、自然与社会环境现状、项目施工与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以及公众参与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征求事项如下:
1、对烟台港西港区液体化工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建设的意见;
2、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3、对项目施工及营运可能造成的污染的意见;
4、项目建设对调查人群生活的影响;
5、项目规划建设对当地经济影响的看法;
6、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0535-6606851
九、评价单位
1、单位名称:中国海洋大学
2、联系方式:0532-66781882
3、联系人:吴先生
十、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cocomilk1216 发表于 2013-7-20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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