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林语花园二区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保利林语花园二区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木头大道与宝山路交叉口西南侧(东经:114°4′27″,北纬:22°52′49″,项目地理位置详见图1-1),由保利(东莞)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2651.3m2,总建筑面积206968.84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9217.02㎡,商业建筑面积6084.96㎡,配套公建面积2382.88㎡;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65301.98m2;地下建筑面积41666.86m2,规划居住户数为1822户(约4543人),项目综合容积率为2.0,绿化率为30%,建筑密度为30%,设置机动车停车位826个。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6幢8~29层住宅楼,其中1幢29层、3幢27层、1幢26层、3幢25层、2幢24层、4幢11层、4幢8层。项目分为05号、06号地块,其中1#~8#楼设置在05号地块,9#~16#楼设置在06地块。 项目配套设施设有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健康服务站、健身场所、公厕、社区居委会、垃圾收集站等,商业设有餐饮功能;项目设有2台6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分别安装在地下负一层专门的发电机房内。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污染来源包括居民、商业及配套设施管理人员产生的洗手、生活污水、餐厅厨房含油污水;发电机燃烧尾气、厨房油烟废气、地下室机动车尾气;发电机、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噪声、机动车噪声;居民、商业及配套设施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油脂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本项目以达标排放为基准,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①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交由樟木头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出水排入石马河; ②发动机尾气经喷淋后引至所在大楼顶层排放;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采用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引至所在大楼天面排放;地下车库的机动车尾气通过风机引至地面排放; ③对发动机、风机、水泵等辅助设备噪声采取相应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处理;对机动车噪声采取减速、禁鸣等防治措施; ④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厨余垃圾、废油脂、废抹布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代为收集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规划调整后,布局合理,建设规模适宜,通过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对区域内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均较小。建设单位在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的同时,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保措施,尤其是废水和生态防治措施,并要经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基于上述前提情况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 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存放于评价单位。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512843097,联系人:洪先生 环评单位联系方法:020-83510569,联系人:王先生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东莞市全市范围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八、公众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及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如需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等补充资料,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 2013-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