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江口土地一级整理项目安置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三江口土地一级整理项目安置房工程; 项目法人: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岸东区B-2-3部分地块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住宅及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19838.49m2,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9811.1m2;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 建设工期:2年; 二、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蜀南大道中段69号6楼 联系人:徐克彬 联系电话:0831-2397605 电子邮箱:625569896@qq.com 三、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电子邮箱:hawks@189.cn 联系地点:18981783090 四、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结论,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此外,按照国家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开展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来自工程影响涉及范围的有关单位、公众及相关专家的意见。 五、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2、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3、环评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公众意见调查; 4、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5、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6、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7、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六、 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公示本项目,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对该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和建议;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比如土地利用、资源保护、大气环境改善、环境噪声等等;
5、您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请提出反对的主要理由。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天。 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