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茂名亿丰全球家居生活广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茂名亿丰全球家居生活广场项目环评已完成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环评结论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茂名亿丰全球家居生活广场 项目概况:茂名亿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5496.69万元在市民大道南侧市民片区SMBl2-08地块建设茂名亿丰全球家居生活广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65668.6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938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74276平方米,商业配套建筑面积593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726平方米,建筑物基底总面积26228平方米,绿地面积6618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大气污染主要为扬尘、施工燃油设备尾气以及装修废气。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固废主要为施工活动产生的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营运期:主要污染物是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一般商业垃圾、柴油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设备噪声等。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废水防治:1.工地设一简易旱厕,废水经简易旱厕处理后作附近植被绿化施用,定时清运,不排放。2.施工现场排放的混凝土养护水、渗漏水等建筑废水,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 大气防治:1.设置密实防护网和隔离篷。2.建材及建渣运输车辆密闭。3.进、出施工场地路口场地硬化。4.原材料露天堆放应予以覆盖。5.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 噪声防治:1.合理安排工期。2.高噪声的施工材料加工点(锯木、锯钢筋等)尽量远离场外敏感点,尽量集中在建设地点中部。3.进、离场运输工具限速,禁止鸣笛等。 固废治理:1.建筑装修弃渣不得混入城市生活垃圾中。2.在运输途中需防止遗洒,禁止冒顶运输,必要时用篷布盖住运输车辆,防止遗洒对环境带来二次污染。3.做到整个施工期界内外整洁有序,避免卫生环境的脏、乱、差。 (2)营运期: 污水治理:餐饮含油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与其它生活废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且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入深度处理,最后排入袂花江。 废气治理:发电机废气使用优质柴油,顺着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但应尽量做到完全燃烧,并排空稀释;地下停车库安装数套机械排风系统,换气次数5次/h。 噪声治理:1.建设区域内各商户均采用低噪声型单机空调。2.各机房设置在地下室,通过各机房建筑物和地面隔声。3.广场内设置汽车禁鸣标志。4.人群活动噪声,通过物管部门加强管理,订立公约,相互监督。 固废治理:项目建成后,商铺产生的一般商业垃圾由相关人员统一收集,和生活垃圾一道处理。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批发零售用地,符合茂名市城市规划;项目建设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项目实施后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但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地对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认真对待和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上讲,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关注本项目和项目环境影响所属范围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特别是施工期和运营期的主要环保措施等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的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亿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668-2228213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工 电话:18666001440 邮箱:418990156@qq.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A座9楼 九、公示时间 2013年 7月31日~2013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