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华庭首期住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明珠华庭首期住宅建设项目位于河源市源城区东堤路西侧,东临东江,南接学宫路,与文化广场、河源体育馆隔河相望。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建设单位于2005年9月委托河源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明珠华庭首期住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河源市环境保护局以河环建[2005]113号《关于明珠华庭首期住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保审批意见》的形式批复了报告表及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对项目的经济指标进行了调整,项目存在投资额、建设栋数、建设面积和住宅户数等方面与环评批复文件不相符,建筑规模发生了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设单位重新办理明珠华庭首期住宅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7291.2m2,总建筑面积155550.67m2,计容总建筑面积135384.39m2,绿地面积为18916.5m2;容积率为2.86,绿地率为4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车库及配套公建,其中配套公建主要设有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保卫室、垃圾收集点等;项目建成后可容纳住户1038户,提供地下停车位295个,利用层次丰富的设计,结合地理位置,形成一个居住环境和用户的需求有机结合的人文生态商住小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源市德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东堤路明珠华庭A9-2A 联系人:古伟兰 电话:13827836031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国环评证乙字第2847号) 地 址: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邮编:51000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其环境管理要求,结合本建设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特点,本次评价以工程分析和区域环境现状评价为基础,以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物防治措施为重点,注重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环保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评述,兼顾清洁生产分析,同时也将对公众参与等做出详尽的论述,提出充分可行的减轻环境污染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选址合理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13年8月15日。
河源市德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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