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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屯物流仓储分公司专用线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屯物流仓储分公司专用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初稿目前已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大屯站现有正线2条,有效长为1110~1153m;到发线2条,有效长均为1048m;贯通货物线2条:5道原有长度608m;6道原有长度314m。 改造本站两端岔区,延长5道有效长分别为 1055m;延长既有6道货物线为到发线(编为7道),有效长为1006m,在其外侧再增设2条到发线(9道、11道),有效长分别为980m、1080m;在本站对侧的长春端还建牵出线1条,有效长为500m,按不动既有下行正线左侧电化网支柱前提布置。为满足道岔至曲线距离要求,适当拨移既有京哈上行正线曲线。 大屯站哈尔滨侧K983+849处既有1-3.0m立交框构涵和K983+610站内既有橡胶铺面平过道由于大屯站站对侧新增股道需接长;大屯站附近改移砂石路面乡村道路2条。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内将产生扬尘、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将占用土地,可能会对区域居民及周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影响。 (1)施工期 ①噪声 施工期存在因运行各种机械、设备以及各项施工操作环节产生的施工噪声等会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正常工作等。建议施工单位做好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噪声,车辆运输尽量少鸣笛,设施移动声屏障、禁止在环境敏感点附近夜间施工等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空气污染 本项目施工期的空气污染主要是扬尘污染。施工中由于挖土、填土、推土及搬运泥土和水泥等的装卸、运输、拌和过程中有大量扬尘逸散到周围环境空气中;施工时运送物料的汽车引起道路扬尘污染;运送施工材料、设施的车辆、内燃机、钻孔机等施工机械的运行都会排放出污染物,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筑路材料堆放期间由于外力(如风吹、车辆行驶)会引起扬尘污染,尤其是在风速较大或汽车行驶速度较快的情况下,粉尘的污染更为严重。应采取洒水及运输车辆加盖蓬布等措施,材料堆放应尽量远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 ③水环境 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的油污染;堆放的建筑材料、中桥改建过程中施工材料散落,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造成的污染;应对施工营地进行严格监控,防止污染。 ④非污染生态环境 本工程改扩建项目,位于富锋镇的原大屯火车站内,为镇区,且主要利用原有占地,故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甚微。 固体废弃物污染。由于本项目拆迁建筑垃圾送市政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垃圾填埋场。因此固体废物影响较轻。 ⑤水土流失 施工过程中,施工区的土石渣料,若遇暴雨洪水则不可避免的产生部分水土流失。因此项目建设期间要做好防汛工作。 (2)营运期 ①铁路噪声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本工程新增和改造到发线后,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经采取一定的措施后,环境敏感点的噪声可以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②工程建设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将带动周围经济发展,同时改善了配套设施,加大了物流的通过能力,保持交通的顺畅,对社会环境产生正面影响。 三、公众参与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周围群众从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角度较为支持项目的建设,对本项目运营后的噪声影响较为关注,同时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必须加强污染治理力度,保证区域环境质量达标。 四、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为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屯物流仓储分公司专用线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春市总体规划要求,综合来看,项目合理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八、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屯物流仓储分公司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8946723777 | 环评单位: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李工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富锦路11-16号(邮编: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607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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