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承发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沙湾区沫东新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乐山市沙湾区承发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新建沙湾区沫东新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现已委托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信息,以进一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建设中去,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沙湾区沫东新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沙湾区嘉农镇沫东村,新建纵贯东西和南北两条沫东主干道和环岛路,其中东西主干道路长945米,南北主干道长1965米,环岛路长1856.5米。主干道道路宽度为30米,环岛路道路15米。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乐山市沙湾区承发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益德 联系电话:18683314321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柠 联系电话: 13408583716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评价工作首先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及技术资料,对工程进行详细分析,识别主要的环境要素,确定评价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分析其环境影响并论证周边环境条件对本项目建设的约束程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控制措施,为该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该项目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你是否受益于本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给你的生产生活带来的主要影响是什么;工程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利影响;项目建设应注意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你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建设所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于工程设计中。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用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提出您的意见和看法。 公众参与调查表另行发放,公众提出的意见和看法的时间为2013年6月28日至7月8日。 建设单位:乐山市沙湾区承发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