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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长春远大国奥制药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东北生物与医药科技城,其东侧为乐福地药业集团和豪邦药业集团,南侧为亚泰集团,西侧为北远达大街, 北侧为隆北路,隔路为远达生产资料市场。项目总投资1730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200万元,建设期利息2432万元,流动资金856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片剂2亿片、中药颗粒4000万袋、胶囊剂2亿粒、口服液2000万支、西药颗粒2500万袋。拟建项目构筑物占地面积3034m2,建筑面积20776.8m2。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仓库、办公及检验中心、固体制剂车间、提取车间、锅炉房和污水处理站等。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投产后,将产生一定量的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企业拟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气 ①锅炉烟气 本项目设有2台额定蒸发量为6t/h的蒸汽燃气锅炉(一备一用),以满足工厂用热要求。污染物烟尘和SO2的排放浓度均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经20m高的烟囱排入大气中,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②中药异味 在中药提取和中药渣暂存处散发着一定的中药异味,属无组织排放。建议企业采取加强设备密封、优化操作、加强通风等措施,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粉尘 拟建项目投产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8%)除尘后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④恶臭 恶臭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的格栅间、污水提升泵房及污泥处理系统。建议对污水提升泵房、污泥间等采用负压集气装置将臭气吸出,并经活性炭吸收后臭气浓度满足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的标准值,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58t/d,拟建项目扩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300t/d,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满足GB 21906-2008《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标准,进入高新北区污水处理厂,排入永春河,最终汇入新凯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净下水水质较为清洁,污染物简单,浓度较低,冷却后可直接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为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减少其风险排放,建议修建一座162.5m3事故储池,可贮存1天事故排水。 (3)噪声 拟建项目投产后,新增噪声源主要来自锅炉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空压机等,噪声值在85~100dB(A)之间,建议各种生产设备、风机和水泵等设备器械设计时,应考虑对噪声较大的车间要选用隔声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空压站采用吸声墙体及隔声门窗,以减少噪声污染;在设计中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货物运输车辆应配备低音喇叭,在厂区门前做到不鸣或少鸣笛;设备安装中基础应做减振处理;加强厂区周围及噪声源周围的绿化工作。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用于外售等处置方式,处理后的固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绿化措施 将在厂房的周围及道路两旁等凡能绿化的地带均尽量种植以乔木、灌木、草坪相协调的绿化带。拟建项目拟绿化面积不应低于总占地面积的20%。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环保网站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远大国奥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431-85812624
环评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刘云 联系电话:010-62875087 2013-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