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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伊通温氏农牧有限公司年出栏16万头生猪产业化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概况:伊通温氏农牧有限公司年出栏16万头生猪产业化猪场建设项目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马鞍山镇,总投资为17693.22万元,项目建成后,基础母猪存栏量为8000头,公猪存栏量为320头,仔猪存栏量15000头,年商品仔猪出栏量16万头。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提出以下处理措施: 1、废水:针对清净下水,直接用于厂区浇渣;针对较高浓度废水,全部排入沼气发酵系统进行发酵产沼气。 2、废气:针对燃煤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采用脱硫除尘设施进行处理;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拟采取对主要产臭源进行封闭管理,猪舍内设通风换气装置,并采用除臭工程设施对收集到的恶臭气体进行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泵类等,采取密闭厂房,加设隔音门窗,进排气口加设消音接头,空压机及泵采用减震基础柔性接头等,使场区周围环境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猪粪全部排入沼气发酵系统用于发酵产沼气;生活垃圾在场区内定点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锅炉炉渣全部外卖制砖,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可有效避免二次污染的产生。 5、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猪粪便尿液发酵产沼气相关设施,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在企业严格按照生产安全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操作,这种环境风险隐患是可控的。 三、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范围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那些方面还需改进?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于2013年7月26日公布开始,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8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意见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名称: 伊通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马鞍山镇 联系人:郭经理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431-85913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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