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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中直机关洋桥职工住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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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life920 发表于 2013-8-6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直机关洋桥职工住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目前己进入尾期,环评报告书己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各界人士参与到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共建设1栋15层的配套商业办公楼、9栋4-21层的住宅楼、1栋3层的幼儿园。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2946.485m2,其中居住用地51315.908 m2,行政办公用地6663.331 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80965.8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3181.7 m2,配套公建建筑面积26818.3 m2(其中行政办公楼建筑面积20000.6 m2),幼儿园建筑面积3600 m2,地下建筑面积117365.5 m2。
住宅设计总户数1123户,总人口3045人;行政办公设计服务人数500人;幼儿园设计服务人数290人。
项目建设总投资23.09亿元人民币,全部由企业自筹,计划于2013年下半年开工建设,2016年底竣工投入使用。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中管基发[2012]278号文件,批准了本项目的立项;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以“2013规选字0002号”文件,对本项目的选址出具了意见书,同意本项目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U市政公共设施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配套地下车库废气、配套办公楼及幼儿园厨房含油烟废气,统计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SO2 4.5kg/a、NO2 1.40t/a、油烟1.51kg/a。
本项目最大用水量为1158 m3/d,平均排水量984.3 m3/d。统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107.78t/a、氨氮8.98t/a。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其中设备噪声包括冷却塔、油烟净化器、空调冷水机组、水泵类、送排风机等固定设备的运行噪声。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楼、幼儿园的生活垃圾、餐饮厨余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合计排放量1945t/ a。
四、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评价期间本项目所在区域TSP、PM10、PM2.5出现过超标现象,其它监测因子NO2、S02、CO等均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附近的地表水体为凉水河上段,在过去一年内均为Ⅴ类,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各项指标均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规定的Ⅲ类标准限值,地下水水质较好。
项目所在地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排放废气、餐饮厨房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含油烟废气。
①        地下车库废气
本项目地下车库共设停车位1925辆,地下车库总排风量设计为118.3万m3/h,排风口距离地面高度设计为2.5m。
地下停车场尾气中NOx、CO和THC的排放浓度可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表1“新源、Ⅱ时段大气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本项目地下车库排风口按高出地面2.5m布设,单个排气筒可满足地下车库排放速率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②        餐饮燃料燃烧废气
本项目住宅楼居民生活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行政办公楼及幼儿园均配套建设餐饮,厨房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        餐饮含油烟废气
本项目行政办公楼设餐饮,设计服务人数500人,定位中型食堂,设计配套油烟净化器(总风量>303000m3/h,处理效率>90%),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后由引风机引至楼顶(距地面约11m)排放。
本项目幼儿园设餐饮,设计服务人数290人,定位中型食堂,设计配套油烟净化器(总风量>54000m3/h,处理效率>90%),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后由引风机引至办公楼裙房楼顶(距地面约20.1m)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油烟排放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2.0mg/m3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油烟排放口周边20m范围内无其它敏感建筑。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区的污水最终排入小红门污水处理厂,属小红门污水排放与处理系统。
小红门污水处理厂的流域范围北起长河,南至南五环路,西起八大处,东到京津唐高速路,规划流域面积223.5km2,服务人口约192.5万,是继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之后北京建设的第二大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处理工艺,日处理能力60万吨。
本项目平均排水量为984.3m3/d,排水全部为生活污水,经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达标处理,部分出水回用于本小区内冲厕系统及绿化浇洒等,剩余部分进入市水污水管道,其排水水质符合其排水水质执行DB11/307-200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可从用地西侧的规划的大李家窑路接入市政污水管,最终排入小红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能力60万m3,正在规划升级改造工程,可以接纳本项目的污水,因此,本项目污水排入小红门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周边市政设施完善,建成后将使用市政管网提供的自来水,不取用地下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
本项目建设中将对污水处理站、隔油池、化粪池、排水管线等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运营后确保所有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达标外排部分通过市政管线全部排入小红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对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包括各类水泵、地下车库风机、油烟风机及冷却塔等。
本项目对上述噪声源均进行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处理措施,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人员生活垃圾及餐饮厨余垃圾,经统一收集,按《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比较小。
六、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地下车库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地下车库排气对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不利影响。本项目设计中已考虑景观需要,将排风竖井设置于绿化用地内,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5m,设计排风量为118.3万m3/h。
为了进一步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可采取以下措施:在施工期和运行期都需要严格按照设计时的送风量、补风量、排风口面积和排气口高度等参数进行施工和运行;在高峰时段加大车库换气频率;在地下车库出入口及地面停车场附近设置绿化隔离带;尽量缩短汽车出入口停留时间以减少汽车废气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的影响。
本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限值要求,治理措施可行。
②餐饮油烟治理措施
本项目在行政办公楼及幼儿园均设餐饮,设计配套油烟净化器(行政办公楼设计总排风量303000m3/h,油烟处理效率>90%;幼儿园设计总排风量54000m3/h油烟处理效率>90%)。餐饮含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分别由引风机引至楼顶(行政办公楼距地面约20.1m,幼儿园距地面约11m)排放。
餐饮油烟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2.0mg/m3标准限值要求,可有效防治油烟对环境的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上述治理措施可行。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筑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污废分流方式,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出。
住宅楼、行政办公楼及幼儿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项目用地区内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本小区冲厕用水及绿化浇洒用水,剩余部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小红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污水处理厂接纳可行性分析结果,本项目采取上述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护地下水资源不受污染,本次环评提出以下防渗措施要求:
(1)施工期废水、生活污水严禁向周围水体排放,需设置污水暂存池,定期清运至小红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或接入市政管网;
(2)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隔油池、化粪池、污水管线等均应采取防渗处理。
评价认为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包括水泵、地下车库风机、油烟风机及冷却塔等。为防止噪声污染,建议拟建项目采取以下的降噪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同时运营后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地下车库风机设备置于地下,在进出风口处设消声器,同时设置减振支架或减振垫基础,建筑装修选用隔音、吸音的材料;油烟风机置于裙楼楼顶,安装隔声罩、消音器;冷却塔置于塔楼楼顶,本项目选用低噪声冷却塔,并加强消声减振处理;加强小区绿化工作,既可起到降低噪声的作用,又可美化环境。
本项目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上述治理措施可行。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办公(包括办公楼及幼儿园)人员生活垃圾及餐饮厨余垃圾等,为防治固体废物造成污染,本项目对固废采取了如下控制措施:根据垃圾产生量和分类方法,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公示的时间、地点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抛撒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并签订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选址合理可行。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用有效可行,可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实施环评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运营后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相关规定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本项目建设合理可行。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13年8月5日--2013年8月16日
征求意见形式:你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住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7282726        联系人:王浩      
通讯地址:丰台区西马场北口角门          邮政编码:100088
环评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五栋大楼B2-12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方容            联系电话:88395770-856            电子邮箱:xgh@xg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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