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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东下庄北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石景山区东下庄北路道路工程现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初步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景山区东下庄北路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地点:石景山区东下庄村 项目投资:5293万元(不含征地拆迁)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东下庄北路位于石景山区东下庄村,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西起八大处路,向东至政治部家属院西侧后折向南,经规划疗养院北侧路,终点与北京射击场南路(香山南路)相交,道路全长约820米。道路自八大处路至疗养院北侧路路段红线宽25米,自疗养院北侧路至香山南路路段红线宽15米;道路交叉路口均采用平交灯控形式。 具体道路横断面布置为:八大处路~疗养院北侧路路段:横断面采用一幅路形式,行车道宽16米,机动车道一上一下,机非混行,两侧人行步道宽4.5米;疗养院北侧路至香山南路路段:横断面采用一幅路形式,行车道宽9米,机动车道一上一下,机非混行,两侧人行步道宽3米。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给水、交通、照明和绿化等工程。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施工噪声等。 2、营运期的主要污染源:交通噪声、汽车尾气、路面雨水和路面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①环境空气:定期清扫、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施工散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蓬布,物料堆放时加盖蓬布;设置的料场、临时弃土场等应远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处;设置施工围挡。 ②水环境:严格检查施工机械油料泄漏;施工材料需帆布遮盖。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不设施工车辆洗车点,施工车辆均前往社会洗车场进行清洗,施工过程中无施工车辆清洗废水产生。 ③声环境:沿线施工作业区边界设置彩钢围挡,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加强邻近敏感点路段的交通管理。 ④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回用资源由专人进行回收;渣土、撒落的砂浆、废弃混凝土等建筑垃圾进行充分利用,余者集中收集后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渣土消纳场进行处理。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运营期 ①废气: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尾气排放标准,路边人行道内侧植树绿化。 ②雨水:路面雨水排入雨水管网。 ③固废:路面垃圾直接由垃圾清扫车清扫,最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清运站。 ④噪声:加强道路沿线绿化,采用低噪声路面,以降低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①污染防治对策:经过污染物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②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即2013年8月6日~8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要并查阅 “石景山区东下庄北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公众、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事项: ⑴如果本项目的建设需征用您的土地或需要您搬迁,您持何种态度? ⑵您认为以何种方式解决工程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比较有效? ⑶您认为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⑷您认为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⑸您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⑹您对项目建设有何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名 称: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工 联系电话:13810308649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后大营村村委会东北200米 九、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联 系 人:聂工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街56号 电 话:010-68861958 请在邮件上注明“石景山区东下庄北路道路工程公众意见”,来信请注明您的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