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白马吉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白马驹铅锌矿资源整合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维西县白马吉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白马驹铅锌矿资源整合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维西县白马吉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白马驹铅锌矿
项目建设地点:维西县保和镇高泉村白马吉社 建设项目性质:资源整合 项目建设规模:3万t/a 项目总投资:484.83万元 维西县白马吉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白马驹铅锌矿,其划定矿区范围由三个部份组成,分别为原维西县白马吉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白马驹铅锌矿,维西县永春乡高泉村白马驹2#铅锌矿和新扩区。矿区位于维西县城335°方向,直线距离8km处,面积1.17km2,行政区划隶属维西县永春乡所辖。矿山开采方式:地下开采;开拓方式:平硐开拓;采矿方法:长壁式崩落法和分层崩落法。 二、项目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为铅锌矿开采项目,项目在建设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粉尘,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及周边的环境保护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拟采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遮盖物料的方法以降低粉尘的产生及影响;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废石卸料、废石堆放场及运送矿石的车辆行驶时矿区道路产生的扬尘,项目拟采取洒水降尘及种植植物的方式来降低其影响。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生活废水及少量的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除尘,或浇灌周围林地,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沙池,沉淀后回用于工具清洗、养护等,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周围水体不会产生直接影响。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矿井涌水、生活污水及废石场淋漓水,矿井涌水及生活污水经项目隔油池及生化池处理后回用,不会对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废石经毒性及腐蚀性鉴定为一般固废,各项指标均很低,因此废石场淋漓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矿山开采矿井涌水量很小,在开采过程中对地下水的水位与水质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及声环境保护目标会有一定的影响,经过合理施工及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后,声环境影响可消除。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过减震及合理安排机器设备运行时间等措施后,对声环境及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可接受。 4、固废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采矿废石、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废石堆放于规划的废石堆放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运送至保和镇指定的地点处置,产生的污泥可用作项目内绿化堆肥。经过一系列处理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不处于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项目的开采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水平,项目选址合理,公众参与中接受调查的公众和社会团体对项目的支持较高,无反对意见,建设方在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对策后,满足评价原则,各种不利影响均可得到减轻。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综合分析认为,项目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维西县白马吉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维西县保和镇高泉村白马吉社 联系人:谢桂华 联系电话:13518739737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昆明市龙泉路北郊上马村 邮编:650221 联系电话:0871-6511018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开采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于项目开采是否认可; (2)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对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于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者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或者索取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简本。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示以上信息,公示时间为10天。从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8月18日止。 二O一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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