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许厝社区规划四号路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公示晋江市许厝社区规划四号路工程项目的工程概况,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⑴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的名称:晋江市许厝社区规划四号路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的概要:道路位于梅岭街道许厝社区,起于规划路,止于长兴路路口,路线总长度448m,红线宽度9米,双向两车道,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为城市支路。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综合管沟等工程。 ⑵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郭工 ⑶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135号B512室 邮编:610021 联系人:冯工 电话:02885462800 ⑷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现场踏勘及有关资料收集→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编制评价大纲→环境调查、监测、工程分析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和生态保护对策分析→编写环评报告书(送审本)→技术审查报告书(专家评审)→报告书修改报批(报批本) ②主要工作内容 a、全面收集现有环境资料和同类项目的环境保护资料,依据项目建议书等文件,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确定环境污染源强; b、详细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和环境噪声现状;依据《环评导则》确定的影响预测模式进行环境影响预测; c、进行环境问题识别和环境影响要素识别与筛选,在环境影响预测的基础上,分析项目运营特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选址的合理性分析,为项目的建设提供可行的环保依据和建议。 ⑸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过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率,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并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公众的意见作出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 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以信函、传真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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