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成功磷化有限公司 技改扩建1×12500kVA工业黄磷炉配套建设2kt/a磷酸、10kt/a六偏磷酸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施秉县成功磷化有限公司技改扩建1×12500kVA工业黄磷炉配套建设2kt/a磷酸、10kt/a六偏磷酸钠项目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施秉县成功磷化有限公司技改扩建1×12500kVA工业黄磷炉配套建设2kt/a磷酸、10kt/a六偏磷酸钠项目 2、建设地点:黔东南州施秉县城关镇 3、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12500kVA黄磷电炉,主要产品为年产8000吨黄磷,同时副产1200吨磷铁。配套建设年产2000吨磷酸、年产10000吨六偏磷酸钠。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 ①施工期,频繁使用机动车运送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车辆的运行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碳氢化物等污染大气环境。 ②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土石方的挖掘扬尘及现场堆放扬尘、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运输造成的道路扬尘等。 (2)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 ①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建筑施工人员,该工程施工期短,施工人员少。 ②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的冲洗水,这些废水的特点是悬浮物较高。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渣土及废弃的各种建筑材料。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占用土地、土石方的开挖、弃土弃渣堆放、建筑材料的堆放等可能破坏植被、引起水土流失、破坏和影响景观。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大气环境污染源主要有:①黄磷尾气;②原料烘干废气:③出铁、出渣逸散烟气:④原料加工及运输系统粉尘等。 (2)水环境 项目的生产用水经处理后全部实现厂内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作黄磷车间循环水。 (3)声环境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电炉、热水泵、保温热水泵等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源强一般在65~95dB(A)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围声环境。 (4)固体废物 原料加工中的筛分剩余物和收尘设备收集的粉尘、磷炉渣、磷铁、磷泥废渣、废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实施洒水抑尘措施,使用清洁燃料,减少物料露天堆放,减小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机械选用低声级设备,并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全部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并及时清运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堆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地,尽量减少植被破坏,临时占地及时复垦,恢复植被;厂址与道路两侧排水设施与绿化同时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施工期要用种草、掩盖等措施,减少和控制水土流失。 2、营运期污染治理措施措施 (1)大气污染 ①黄磷尾气经多级喷淋和碱液洗涤处理后部分用于加热器加热燃烧后经30m排气筒放空燃烧排放;部分用于原料磷矿石、煤丁及硅石烘干,废气分别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部分用作六偏磷酸钠燃烧作热源。 厂区各排气筒废气中烟尘、氟化物、SO2和P2O5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三级标准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2-1999)表5标准。 ②出铁、出渣逸散烟气:在渣口、铁口设置集气罩,将出渣时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用6%碳酸钠溶液在废气洗涤塔内洗涤,除去部分氟化物、P2O5等污染物后,收集洗涤后由20米高烟囱排放。废气中粉尘、氟化物和P2O5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三级标准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2-1999)表5标准。 ③原料加工及运输系统粉尘:对原料配料、转运、破碎等产尘段加强密封,并采用高效小型单机通风除尘设备,确保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三级标准。 ④泥磷制酸尾气气量通过四级洗涤塔达《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2-1999(表5)标准限值后由20m烟囱排放。 ⑤六偏磷酸钠破碎工段尾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尾气经袋收尘器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 生产废水通过新建生产废水处理池进行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为防止雨季废水溢出及废水处理设施发生事故时对环境造成影响,设置容积为1000m3的事故水池一个。 生活污水采用A/O法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泵打回黄磷车间循环水池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 主厂房高噪声设备较多,从工艺布置上,将高噪音泵类尽量集中布置在厂房底层,减少噪音向外传递;在设备选型方面,选用低噪音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对设备基础采取减振处理。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离和装设吸音板等措施。 (4)固体废物 原料筛分剩余物和收尘粉尘回用或外卖;磷渣外销作水泥掺合料;磷铁全部外销;磷泥制酸产生泥磷渣全部外运作肥料。污水循环产生废渣送公司泥磷制酸生产70%磷酸,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后交环卫部门送生活垃圾场填埋场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新建黄磷起始规模不小于3万t/a/”、本项目为技改不属于新建,生产装置为12500kVA黄磷炉。本项目黄磷产品由公司生产精细磷化工产品;尾气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泥磷在厂内回收,含磷废水经处理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黄磷炉渣全部用于水泥及建材生产,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黄磷行业准入条件》(产业[2008]17号)。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实现黄磷尾气、磷渣综合利用。项目总体符合贵州省磷及磷化工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已经黔东南州工信委备案同意(黔经贸技改备案[2011]65号),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拟选厂址所在地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 评价认为,项目生产工艺成熟,技术可靠,厂址选择合理。项目在施工及运行期间将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生态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社会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项目生产过程有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其大气、水污染物在正常工况下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噪声影响为环境所接受。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及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各项污染因子可控制在相应的标准限值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与项目有关的公众。 2、主要事项 1)场址选择及总图布置是否合适; 2)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 3)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保护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等); 6)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7)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名称:施秉县成功磷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 原 联系电话:0855-4221899 13638050968 环评机构: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邱 山 联系电话:13511939288 地址:贵阳市晒田坝路1号 邮编:550002 七、公示有效时间:10天(2013.8.12-2013.8.21)。
施秉县成功磷化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