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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金洲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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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金洲苑”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金洲苑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大竹林组团G21-1/02,G21-3/02,G21-6/02地块。
4.建设方案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主要功能为中高层及高层住宅,商业,公建和配套公建。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114971m2,总计容建筑面积287373.81m2。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88357.88平方米,地下面积为112126.27平方米。建筑密度为19.7%,容积率为2.50,绿化率为30.1%。居住户数1878户,居住人口5850人。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重庆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地    址:重庆市经开区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办公楼)11、12层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6343017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3-68653330    电子邮箱:32748417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审批程序:
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经审查评估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批准的决定前,在政府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5天。作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3.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建设区域现状调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分析;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专家审查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张贴公告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重庆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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