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厦滘车辆段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的相关要求,现对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厦滘车辆段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厦滘车辆段扩容改造工程 项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厦滘广州地铁三号线厦滘车辆段内 项目概况:为了满足三号线增购列车停放需求,在原广州地铁三号线厦滘车辆段征地红线内扩建 15 个列位;对厦滘车辆段检修主厂房内的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改造等,总投资估算约1.1亿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蔡工 电话:83154803 邮箱:caibote80@gmail.com 通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广州地铁赤沙车辆段13号楼1楼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山大学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通过分析工程可研等资料,实地考察、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相关资料和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掌握与项目建设、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分析公众意见,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在现场踏勘、污染源调查和现状监测的基础上,把拟建工程的工程分析、污染防治对策、项目建设可行性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改造后污染物种类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充分考虑公众参与调查意见,使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实现建设项目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共赢。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期限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提出自己的意见; (2)电话或电子邮件反映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下姓名、地址和电话等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