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富诚青义投资有限公司 灯塔社区安置房(9组、14组)“碧玉明珠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3.08.06 一、项目简介 绵阳市涪城区富诚青义投资有限公司灯塔社区安置房(9组、14组)“碧玉明珠宸”建设项目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灯塔社区,项目计划用地45740.4m2,新建建筑总面积121696.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288.46m2,地下建筑面积23408m2,商业建筑面积5500.25m2,住宅和公寓建筑面积91650.13m2。总共建设住宅楼6栋、商住楼3栋、幼儿园1栋、一层地下室,总投资人民币2亿元。 二、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 绵阳市环境监测站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监测结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纳污水体涪江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规划区内居住、商业经营产生燃烧废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商业、设备噪声。 四、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项目居住、商业燃烧的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废气能够达标排放。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由专用油烟通道达标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使用产生的废气经地下抽排风系统于地面绿化带排放。 (2)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商业噪声通过物业管理,限制鸣喇叭、叫卖;设备噪声通过隔声减震处理,使区域环境噪声达标。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 商业、生活垃圾经垃圾站、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4)废水污染防治对策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七星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一级A标准标后排入涪江。 根据小区商业布局,在商业区修建餐饮隔油池3个,餐饮废水须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3年8月6日-8月19日),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告知或到绵阳市涪城区富诚青义投资有限公司查阅的方式获取本工程环评报告简本(具体联系方式见下),同时建设单位将根据公众的意见对公示的内容中涉及的方面进行补充说明。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建设区域内直接或间接涉及的团体和个人,关心本区域发展的社会人士。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对本拟建项目有意见或提出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绵阳市涪城区富诚青义投资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反映。 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绵阳市涪城区富诚青义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13096488843 联系人:李主任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