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冶金燃料物资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重介选煤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发布 开江冶金燃料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的《120万吨/年重介选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开江冶金燃料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开江县回龙镇陈家沟村2、10社建设选煤厂,建设性质为异地技改扩能。项目总投资7800万元,选煤厂设计洗选规模为120万t/a,分二期实施,一期60万t/a,二期60万t/a。项目建成后,可为回龙镇陈家沟村等附近乡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机遇,可带动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 项目将采取各种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污染控制治理,使项目达到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将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施工期工程产生的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有:土方开挖引起的扬尘、施工车辆及设备进出引起的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污染等,主要是施工粉尘污染,采取适时洒水抑尘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减少项目施工期粉尘的影响。 2、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砼搅拌,砂浆用水,以及作为道路、工业场地洒水降尘,减少施工场地的粉尘量,禁止排入河流;生活废水产生量较小,且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因此少量生活废水利用旱厕收集后外运做农灌等,禁止排入河流。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工程施工机器和运输设备噪声,在严格执行在工程分析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及上述治理要求的前提下,施工场期对环境噪声的影响会大大降低,能够基本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 4、固废 项目的临时堆放的挖方要及时进行回填,弃方由附近村民拉去进行回填使用,不乱倒,可以做到及时清运;施工建筑圾垃用作回填土及修筑路基材料,避免任意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工程产生的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表1 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 | | | | | | | | | | 对原煤堆场进行半封闭,采用棚架结构,同时安装喷淋设施(降尘效率8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食堂废水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厂区自给自足蔬菜地农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开江冶金燃料物资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重介选煤工程项目,采用重介+浮选联合选煤工艺,该工艺流程简单可靠,操作系统方便灵活。可分选出精煤、中煤和矸石,具有先进、节能降耗、环保和投资省的特点。对于达州市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项目建设符合我国产业政策;项目清洁生产水平总体在国内处于较好水平;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可确保达标排放,对无组织粉尘也采取了较多的治理措施,废水封闭循环,不外排,固废均能妥善处置,厂界噪声均能达标,项目建设期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可通过实施水保方案及生态补偿得到减轻和改善。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我评价中心咨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江冶金燃料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开江县回龙镇陈家沟村2、10社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3568192158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504号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南塔街139号 联系人:阎工 电话:13688385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