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将《霞浦县渔需用品加工集中点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环保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秦皇岛市园林局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建设规模: 秦皇岛市园林局浅水湾浴场改善提升项目位于秦皇岛野生动物园东侧外海海域,项目西侧紧邻滨海大道,交通便利,北侧为规划建设中的秦皇岛北戴河海上游乐场项目。 项目总建筑面积2865m2,改造原有建筑1067m2,新增地上停车场18000m2,地下停车场2500m2。其中涉海部分主要为入海木栈道和木平台,总面积为849m2,其中木平台面积为68 m2,其他工程均位于陆域部分。栈桥共占用岸线3.8m。项目总投资为1774万元。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海洋主管部门→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海洋主管部门批复。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以海洋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本工程位置图 平面布置图 4、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对水环境及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工程为干式施工,对海洋环境影响很小,只是对占用海域的底栖生物有一定损失。 ②施工期其他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及垃圾排放对水环境等的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对水环境及海洋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因素为游客的生活污水。 ②固体废物:游客产生的固体废物 5、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由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应尽可能的予以收集,船舶垃圾应做好日常的收集、分类与储存工作,靠岸后交陆域处理; (2)施工垃圾应定点集中堆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运往市政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 6、评价主要结论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7、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①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②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③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④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⑤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8、项目环保护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起十个工作日。 (1)建设单位:秦皇岛市园林局 联系人:甘金涛 电话:0335-3252033 (2)评价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乔建哲 电话:022-59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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