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江东路二期安置小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宜春宜阳新区东南部,秀江河畔。基地东面为袁山东路延伸段,南面为秀江东路延伸段,西邻钓台路,北临大塘路。工程用地面积255661m2(其中北面地块87590m2,南面地块168071m2),总建筑面积为625977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6245 m2,不计容建筑面积63523 m2),容积率2.22,建筑密度36%,绿地率30%,停车泊位2760个。 二、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固体废物和水土流失,影响期即为建设期,约3年,项目建成后,施工期环境影响随即消失。 (2)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气:主要为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及地下车库废气。 餐饮油烟主要污染物为动植物油雾,产生浓度为5mg/m3,经家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建筑暗烟道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小于2 mg/m3; 地下车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HC、NOX,产生浓度分别为13.78mg/m3、1.76mg/m3、2.72mg/m3,通过加强通风、及时换气(6次/小时),加强排风口、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及广场绿化等措施减少汽车尾气对居民及排放口来往人群的不利影响。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浓度为CODCr:250mg/L、BOD5:100 mg/L、SS:100 mg/L、NH3-N:25mg/L、动植物油:10mg/L;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区污水管网,入宜春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袁河下游。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Cr:80mg/L、BOD5:20mg/L、SS:20 mg/L、NH3-N:8mg/L、动植物油:3mg/L; 3、噪声:噪声主要来自供水水泵、电梯电动机、地下车库通排风机等,其中设备噪声源强为75~85dB(A); 选用高效、低噪声环保设备,加强对设备房的密闭工作,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振措施进行降噪。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昼间时段的限值:昼60dB(A)、夜50 dB(A)。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卫生填埋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宜春市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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