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的委托,我单位承担了吉林油田公司长春采油厂2013年产能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审批前,对项目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吉林油田公司长春采油厂2013年产能建设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建设规模:本次共规划部署38口井,其中分布在6个区块,分别为昌10区块、昌105区块、星119区块,星32-1区块,刘1-1区块,星26-1区块。 设计平均单井日产油2.5t,建产能为2.775×104t;设计单井井深2100m,进尺7.98×104m,其中昌10区块中新建油井均带入已建1#计量间,后经密闭集输管线进入双阳联合站,单井集油管线采用玻璃衬里无缝钢管。其余区块内油井初期仍需采用单井罐方式集输,原油送至双阳联合站处理。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油气集输的烃类气体挥发量在生产期较小,不会对周围的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后送至所属联合站集中处理,对地表水及土壤基本无影响,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生产运行期抽油机皆为低频噪声,距50m外环境噪声可达标。修井时井场铺厚塑料并安装卸油器,少量油土进行回收、分离。 此外,建设单位应对受影响的生态环境及时的恢复和补偿,如进行绿化及植被恢复、覆土,复垦,可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经治理后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可以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项目公众认同性较好,因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民众、有关单位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公众对项目征地拆迁的意见;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专项调查表、传真、信函、电话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实名、书面反馈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回访。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下面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本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中石油吉林油田公司 联系人: 杜贵君 地址及邮编: 吉林省松原市沿江东路 电话/传真:0438-6258445 邮箱:duguijun815@163.com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 庄重 单位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 电话及传真:0431-89165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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