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湖红树林湿地公园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白沙湖红树林湿地公园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白沙湖红树林湿地公园 项目概况:白沙湖红树林湿地公园,是红海湾滨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田墘白沙湖围堤盐业水闸上游至三坨水闸以东范围内,以田墘大港保存完好的十里野生红树林带为核心区,总规划建设面积为172公顷,依托红树林生态景区,利用原来道路的绿道布网,形成环线,以生态和谐为主题,建设入口服务中心、驿站、红树林博物馆和盐田博物馆,结合旅游、科普等公共活动,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形成一个集科普、环保、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生态休闲景观。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 地址:汕尾红海湾田墘街道人民中路 联系人:连燕峰 电话:13902688663 电子邮箱:SW.LYF@163.com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东璟花园D905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85539564 传真:020-85539564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前期调研: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初稿编写:进行项目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环保措施评述,给出项目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期间,将由建设单位以问卷调查方式向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项目建设意见或建议;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以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的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审批。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现有环境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建设对沿线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防治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3年6月13日至6月26日。 建设单位: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乾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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