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湖红树林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示 白沙湖红树林湿地公园,是红海湾滨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田墘白沙湖围堤盐业水闸上游至三坨水闸以东范围内,以田墘大港保存完好的十里野生红树林带为核心区,总规划建设面积为172公顷,依托红树林生态景区,利用原来道路的绿道布网,形成环线,以生态和谐为主题,建设入口服务中心、驿站、红树林博物馆和盐田博物馆,形成一个集科普、环保、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生态休闲景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的实施需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因此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目前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编制完毕。环评单位编制了《白沙湖红树林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予以公示,同时将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公众如有疑问,可与本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项目概况与联系方式如下: 1、项目概况 (1)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水环境影响: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由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汕尾红海湾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公园内车流量小,所产生的汽车尾气污染物源强也很小,故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小,且绿道侧多为绿地,对于净化汽车尾气有一定的作用,故项目对周边敏感目标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声环境影响:公园由于管理的需要,车辆往往限速在20~40mk/h,在此低速的情况下将大大降低噪声源强,不会因公园建设运营给区域声环境带来不良影响。 固体废物影响:公园内设置多处垃圾桶,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定时清运,送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 生态环境影响:项目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将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该项目建设后所产生的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过一系列的染防治措施后可使其环境影响降至较小程度,项目运营期间在采取本环评、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各种措施后,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管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的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1、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连燕峰 联系电话:13902688663 2、 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二横路员村东璟花园D座905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5539564 3、 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项目所在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和安全防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5、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或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可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即2013年7月17日至2013年7月30日。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乾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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