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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瑞鑫天然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乙基香兰素150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兴安县瑞鑫天然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乙基香兰素150吨项目 项目概要:兴安县瑞鑫生物天然香兰素建设项目拟建于兴安县城西工业园区C2区,占地面积6660m2,厂房及附属设施3680m2。项目利用人造木碳收集废弃碳油,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精深加工乙基香兰素产品,年生产乙基香兰素150吨。项目总投资3143.1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化验室、干燥车间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安县瑞鑫天然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根生 联系电话:1865986129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晋工 联系电话:13737728522 电子邮箱:syhkgx@126.com 通讯地址:邵阳市邵水西路三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行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周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 (3)项目建设产生的主要影响; (4)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产生哪些不利影响; (5)项目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6)对项目选址合理性的意见; (7)对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网上和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公告栏进行公示,并对当地的公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发放调查文件进行书面调查等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预约面谈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了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安县瑞鑫天然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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