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百顺矿物有限公司采石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1、项目基本情况 长春双阳区百顺矿物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在长春市双阳区山河街道办事处八面村九社进行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05m3/a用于生产碎石。项目占地面积0.162平方公里,新购置铲车、碎石机等设备4台(套)。 本项目计划于2013年开工建设,2013年底竣工。 2、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及建议 ①采矿粉尘 本项目在采矿过程中爆破及矿石破碎、装卸、运输过程中会产生逸散性粉尘,这类扬尘,由于产生面积很大,很难控制。应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进行处理,避免其对周围环境及操作人员产生危害。经类比调查可知,经洒水降尘处理后,露天开采粉尘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监控点无组织排放标准浓度限值的要求(1.0mg/m3)。 ②挖掘机及铲车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建议挖掘机及铲车使用高型号柴油,使柴油能充分燃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从而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2.噪声防治措施及建议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挖掘机、铲车等机械设备的磨擦、转动等运动而引起的机械性噪声,以及岩体爆破产生的冲击波引起空气气流的起伏运动或空气动力噪声等。为防止该矿山设备噪声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 (2)注意矿区的环境绿化工作,建议在矿区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树木。 由于厂区所在位置居民较远,采取上述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废水防治措施及建议 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低,将废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并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对地表水体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及建议 本项目的固废物主要为矿山地表覆盖土及生活垃圾,其中矿山地表覆盖土地表覆土可暂填入矿山周围山洼、沟壑,少部分保存于排土场,并采取防雨、防尘措施,及时回用于复绿及闭矿期表土回填做种植土;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避免随意抛弃。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 爆破防范措施 ①严禁在大雾天、黄昏、夜晚露天爆破; ②露天深孔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③处理盲炮时,处理盲炮前应由爆破领导人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许进入警戒区;应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盲炮,确定爆破的盲炮处理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提出方案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预防措施;盲炮处理后应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或提交报告,说明产生盲炮的原因、处理的方法和结果、预防措施。 6. 道路运输沿线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及运输扬尘将对沿线居民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施工材料的运输过程中,车辆应严格管理,运输材料必须采用篷布遮盖,并要求车辆行驶过程中,降低行车速度,最大限度的降低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必要时需要对道路进行修整,确保路面平整。 3.项目审批单位 长春市双阳区环境保护局 4、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长春市双阳区百顺矿物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联系人:王喜顺 联系电话:13314302267 联系地址: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 邮编:130600 (2)环评单位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 通信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电话:13404303913 联系人:黄继国 电子邮箱:huangjg@jlu.edu.cn 5、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环评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保意见的可自公示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 2013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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