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抚松县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概况:拟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2t/d的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项目总投资为1587.46万元。 建设地点:抚松县兴隆乡。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废气排放源包括废物处理工艺废气、锅炉烟气、医疗废物贮存和污水处理装置排出的恶臭污染物。废水污染源主要有消毒清洗废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医疗废物水分、医疗废物渗出液,以及生活污水等。主要噪声设备有破碎机、空压机、风机、水泵以及运输车辆等,其噪声值为75~110 dB(A)。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有灭菌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滤芯和污水处理污泥以及分析化验室少量垃圾。 对于工艺废气采取高效过滤器和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恶臭污染物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以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 废水均经过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到外环境。 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在基础上加装减振垫、消声器、安装在厂房内或设置隔声间(泵房、冷冻机房)等措施进行控制。 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送市垃圾填埋厂填埋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分析化验室分析化验产生的废物、废活性炭和废滤芯,在厂内用水泥固化,暂存于暂存间,装入密闭的容器送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当地报纸和政府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松县民康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 地 址:抚松县兴隆乡 联系人: 武长江 联系电话:1389404。。。。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路565号盛世国际5024 邮 编:130000 电 话: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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