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南川河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灰岩地下开采及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年产10万吨石灰岩地下开采及加工项目”属于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2006]28号)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评价的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浏阳市澄潭江镇槐树社区,总占地面积约20533m2,年产量10万吨石灰岩地下开采及加工项目为一条生产线。该项目主要通过地下开采后,再经过生产线加工成合格的产品。 二、环境影响简析 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问题及相应措施包括:营运期的污染主要是来自开采原石灰岩和加工石灰岩两个阶段,期间在开采石灰岩主要的环境影响为噪声、粉尘、振动以及还存在着少量的废水和不合格的石渣。由于该项目属于地下开采,所以对周边影响不大,只是该项目在爆破的时候要采取好相应的防振措施。加工阶段主要的污染物包括噪声、粉尘以及少部分的废水和一些不合格产品,在该阶段主要采取措施来防治噪声和粉尘。在场区内加强喷洒工作防治扬尘,其工作人员配戴好口罩。对碎石设备做好防振措施。 三、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浏阳市南川河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澄潭江槐树社区 联系人: 张爱华 电 话:13707498328 四、环评单位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730号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邮编:410004 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13975833366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市环保局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省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建设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规划和预测数据,评价本项目的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以及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2)本项目建设对您影响较大的环境问题;(3)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2)将意见传真至环评单位;(3)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4)发送电子邮件至环评单位。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19日。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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