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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梅河口管输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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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伊人 发表于 2013-9-9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梅河口管输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梅河口管输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梅河口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梅河口市河东新区
总投资:6212.78万元
评价单位: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为施工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在采取了防尘降噪措施后,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营运期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及清管废水,生活污水排入站区自建的防渗旱厕,不外排;清管废水集中收集后,外运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以及无组织溢散天然气为主,燃气锅炉烟气经过10m烟筒排出,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无组织溢散天然气排放浓度较低,符合排放标准。主要固体废物以生活垃圾及清管废渣,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站区内集中分类收集,统一安排清运。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天以后。
四、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本项目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本工程建设对个人生活及居住环境是否有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当地进行梅河口管输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与公示。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梅河口管输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联系人:谢宏
联系电话:13404528117
环评单位: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431-85716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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