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力建材有限公司长沙县分公司年产商品混凝土25万立方米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年产商品混凝土25万立方米项目”属于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2006]28号)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评价的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沙县暮云镇牛角塘村庙塘组,总占地面积约36688m2,总投资为1000万。年产量为25万立方米的商品混凝土的两条生产线。 二、环境影响简析 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问题及相应措施包括:营运期的污染主要是来自运输原材料过程中和贮存、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灰尘及噪声。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搅拌站冲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储罐冲洗废水、混凝土作业平台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身清洗废水、出厂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在营运过程中会加强场内洒水减少扬尘,规范原材料的储存位置进一步优化布局,减少扬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厂内的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合格的产品通过泥沙分离后循环利用,其中不能回用的产品通过转送给建设单位用于修路等方面的建设。 三、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湖南恒力建材有限公司长沙县分公司 地 址:长沙县暮云镇牛角塘村庙山塘组 联系人: 周楚 电 话:13327311517 四、环评单位情况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31-85315578 长沙市井湾路4号 邮政编码 410004 国环评证乙字第2734号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市环保局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省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建设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规划和预测数据,评价本项目的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以及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2)本项目建设对您影响较大的环境问题;(3)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2)将意见传真至环评单位;(3)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4)发送电子邮件至环评单位。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20日。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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