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广东金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惠来县隆江新城天禧一期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目前已基本完成惠来县隆江新城天禧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惠来县隆江新城天禧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工作进展顺利。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内容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惠来县隆江新城天禧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新337省道与隆江大道交汇处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50101.11万元 建设规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隆江新城天禧项目包括一期和二期,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共96433.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共444038.00平方米。本项目(一期)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4767.73平方米,现拟建设17栋楼房(其中工建配套楼1栋,住宅楼16栋),总建筑面积为209660.00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89670.00平方米,其中住宅166434.00平方米,商业12890.00平方米,工建配套楼8236.00平方米,会所及配套设施2000.0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0100.00平方米,全部用于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设,停车位445个。项目建筑密度29.6%,容积率4.23,绿地率35%,规划居住户数为1053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施工期 (1)水土流失及施工废水的影响; (2)施工过程中扬尘及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施工噪声对项目周围居民点的影响; (4)施工期生活垃圾若处置不当或清运不及时,容易滋生蚊蝇,引起疾病传播;建筑垃圾占地,影响景观。 2、营运期 (1)居民燃气废气、预处理废水系统臭气、机动车尾气、垃圾收集点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生活污水的影响 (3)营运期备用柴油发电机房、风机房、配电房、水泵房、车库、垃圾收集点、商铺等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开挖出来的泥土应及时运走,堆放时间不宜过长和堆积过高,以防风吹刮扬尘;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车辆在运输沙石、余泥等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时,不宜装得过满,防止物料洒在路上,造成二次污染。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修,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防止车辆行驶过程中洒落。 (2)减少泥土裸露时间,以避免受到暴雨的直接冲刷;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工作,做好必要的防护坡,防止泥土流入城区下水道;施工现场需建筑相应容积的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废水和污水经沉淀和除渣排入排水管网。 (3)采用较低噪声的设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将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起来,置于远离环境敏感点的位置。 2、营运期 (1)生活污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住宅居民、商业员工生活废水、公建用水等,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道经河冲排入长安河。在污水处理站建成及市政污水截污管网铺设完毕后,本项目小区污水可通过市政管网纳入污水厂处理。若项目建成营运时污水未能接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则本项目废水需自行处理达标,使废水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标准后再外排。 (2)废气 项目建成后,居民将使用液化石油气,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各自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内置公共烟道引上顶楼排放。建设项目停车场与小区内车道是汽车尾气排放较集中的地方,建议采用合理布局通道、车位,加强管理等手段来减少塞车,减少汽车低速进出停车场,以降低NOX、CO和CH等污染物的排放,此外,还应加强首层及周边地区绿化,机动车尾气污染物通过自然通风以及绿地的净化,对小区内环境和外环境影响均较轻。经处理后排放的废气可达到相应的标准。本项目各住户的垃圾统一放置在本楼宇的垃圾收集点,由卫生部门每日进行清运,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加强管理,保持垃圾收集点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对小区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利用各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自然衰减,源强大的设备设专用机房,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换气管装消声器等措施,商铺区的噪声主要来自商业生活噪声,其声功率级较低,通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邻近的住宅影响很小。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小区内各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运到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垃圾收集点应定期消毒、灭蝇、灭鼠,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修改单二级标准;附近地表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是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相符合的,也是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相关规划相符的,而项目总平面布置也较为合理,项目的建设可以推动当地规划的实施以及生态环境的良性转变,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实现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并且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项目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只体现在大气环境污染上,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项目应当在执行“三同时”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①建设单位:广东金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地址:惠来县隆江镇葵惠公路331号之201 联系电话:13580175522 ②环评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工业园 联系电话:020-89770232 Email:865709422@qq.com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广东金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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