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源星有机硅材料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的要求,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源星有机硅材料厂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良田管理区陈洞村,总投资500万元,主要从事硅油及硅橡胶生产,年生产硅油1000吨,硅橡胶2000吨。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现已委托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环评信息公告。 二、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地表水、噪声、社会环境等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评价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工程特性、工程规模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环境资料收集以及监测调查、监测结果等资料分析、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评价、模型预测计算、报告书编写等,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 (2)报告书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概况,2.项目工程分析,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产业政策相符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7.总量控制分析,8.环境风险评价与防范措施,9.公众参与,10.清洁生产水平分析,11.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述,12.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13.评价结论及对策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1)目前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2)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其它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2013年8月21日—2013年9月2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源星有机硅材料厂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良田管理区陈洞村 邮编:510635 联系人:陈总 电话:020-6264113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5号大院401室 邮编:510655 联系人:舒工 电话:020-85542522 广州市白云区源星有机硅材料厂 2013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