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3线安龙县双山至温家坡段过境线改建工程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S313线安龙县双山至温家坡段过境公路改建工程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城南侧,起于县城东侧的双山,向西经水井湾、巧洞坪、海子、白石岩、响啰、何家地,终点止于温家坡,路线全长15.012km,路基宽12m,公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时速60km/h。本项目位于安龙县城附近,地势较为平坦,本路段共有大桥1座250延米及小桥1座34延米,均为新建。全线共有17处平面交叉。无隧道等其他大型构造物。无收费站、超限运输检测站,无用户站、服务区。项目总投资14109.65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8256万元,地方自筹5853.65万元。建设周期为20个月。 S313线安龙县双山至温家坡段过境公路是国道324线在安龙县城的过境公路,对改善过境交通通行能力、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完善安龙县城市路网、提高城市品位、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工程区环境质量现状 (1) 环境空气 根据本道路沿线的实地调查,现阶段道路沿线无大型工矿企业等大气污染源,环境空气质量较好。主要的空气污染物NO2、TSP未超标,拟建道路所在区域目前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 声环境 经现场调查了解,工程区域内无大型工矿企业等噪声污染源,现阶段存在的噪声主要为现有的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因此项目沿线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区噪声现状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3) 水环境 道路涉及或跨越河流主要为白石岩水库,其主要水域功能为农灌用水,不涉及饮用水源地。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保护以上地表水体的水环境功能。 (4) 生态环境 本工程道路周围无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等生态敏感目标,因此本道路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内植被、植物、陆生脊椎动物,公路沿线的直接影响区及间接影响区水土保持。 三、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1) 环境空气 公路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时储料场扬尘,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漏散造成的扬尘,临时道路及未铺装道路路面起尘,沥青摊铺产生的沥青烟等。 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主要为交通车辆尾气中的NO2等,随着交通量的增加,沿线尾气污染物的排放强度较工程建设之前会有所增加,会对工程区内的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2) 声环境 施工期环境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只要加强管理,实施环境监理及监测,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可使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根据营运期噪声预测结果,道路营运各时期全路段两侧一定范围区域将不能达到标准要求。拟建公路部分敏感点所处位置不在达标范围以内,不能满足噪声控制要求,需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 水环境 拟建道路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行、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等对地表水体的污染影响等。 运营期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是初期雨水路面径流进入水体产生的影响。 (4) 生态环境 施工活动对陆生植被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造成的直接影响,该活动会造成表层土壤受扰动和直接破坏地表植被,使施工区分布的自然植被以及城市绿化植被受到破坏。 (5) 社会环境 本项目属于安龙县城的过境公路,其建设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有相当大的社会效益和间接效益,主要体现在作为经济增长主导力量的基础工程对整个地区经济发展的推动,市政工程投入对经济产生的联动效应也可拉动经济的增长。 四、预防和减轻影响的对策措施 (1) 本报告提出了新建声屏障、植树绿化、跟踪监测等具体措施防止交通噪声对沿线声敏感点的影响。 (2) 桥梁基础施工产生的废渣全部运走,施工期修建沉沙池,将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或用于绿化和农田灌溉。 (3) 在桥梁上设置路面雨水收集系统,桥头设蒸发池(事故废水池)。 (4) 在施工营地修建干厕、化粪池等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5) 施工现场、料场及主要施工便道应适时洒水降尘,防止尘土污染环境。 (6) 要求规划部门在制定和审批城镇建设规划时,对在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疗养院等敏感建筑物加以限制等。 (7) 尽量保护现有景观,充分利用其价值,以营造优美的景观通道。 (8) 尽可能保护表层有肥力的土壤,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和土地复垦用。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S313线安龙县双山至温家坡段过境线改建工程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交通运输状况,改善投资环境有积极的作用。虽然本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和居民工作生活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措施,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最低程度。因此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我单位或安龙县交通运输局查阅报告书简本,简本公示时间为自本信息发布后至2013年9月30日止,在此时间内公众如需所取补充信息,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意见范围为:征求公众对拟建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安龙县交通运输局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安龙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熊建兴 电话:0692-717282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C区2-6) 邮编:850000 联系人:何丽娟 电话:13629633993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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