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主岭市民政局拟投资2692.5万元建设“公主岭市第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项目以公式的形式进行公众参与。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建设地点:公主岭市桑树台镇春园村 建设内容:建设“公主岭市第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占地面积29999m2,总建筑面积17950m2,预计接收入住老人规模为500人。 项目可能产生的环保问题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施工期: 项目建设过程中所进行的场地平整、掘土、基础设施建设、地基深层处理及土石方、建筑材料运输、设备装配等施工行为,在一定时段内都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一般是属于可逆的,待施工期结束后将一并消失。 2、营运期: (1)废水 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项目采用“化粪池—CASS”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最终排放兴隆河。 (2)废气 锅炉烟气经高效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粉尘经高30m高烟囱排放。布袋除尘器处理效果明显,运行稳定,除尘效率达到99%,能够保证污染物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采用除油效率大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以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中型餐饮业标准。 (3)噪声 隔声是最简单有效的噪声处理措施,将风机及水泵置于隔声间中,采取有效的吸声、减振措施,对噪声有大幅度的削减。经上述措施治理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及时收集,送至垃圾处理场处理;锅炉渣出售用于建材及修路。 经采取上述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网上发表留言(邮 箱):spepi @163.com 联系电话:环评单位:胡 工0434-5083859 欢迎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人士提出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 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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