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项目拟建于长春净月高层年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宝街以西、银阜路以南。项目总占地面积2031m2,总建筑面积5997.2m2。主要建设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5199.1m2,为6层建筑,综合楼内设开放性病床60张,设置预防保健科、门诊、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药剂科、检验科、放射性科、电诊科、综合疗区及综合办公用房等业务功能用房;地下建筑面积798.1m2,一层,设消防水池、污水处理间(消毒间)、泵房、食堂等。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职工68人,项目建成后职工人数将达到100人,日平均门诊量约为100人/d。项目总投资约为1857.74万元,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拟于2015年8月竣工。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址位于净月开发区新园小区内,对小区内的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本次异地新建项目有利于满足当地及辐射区域群众的就医需求,也消除了其对原址附近公众生活及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2)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4)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环境影响预测;(6)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7)公众参与调查;(8)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1)总则;(2)现有项目和扩建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3)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6)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7)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8)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9)公众参与;(1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1)选址合理性与环境可行性分析;(12)综合评价结论。 四、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在本地的居住情况是临时住户还是长期住户? 2 您认为本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 您对本项目了解程度如何? 4 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5 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6 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7 您对建设单位或环境管理部门有何要求和建议? 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也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本报告编制过程中会充分重视您的意见。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园小区39号楼 联 系 人:任婕 电 话:13351540387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 编:130012 联 系 人:沈万斌 电 话:13069133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