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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翔鸿塑胶有限公司年产28000吨PVC地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佛冈翔鸿塑胶有限公司年产PVC地板28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公示期限为2013年8月12日~2013年8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佛冈翔鸿塑胶有限公司年产28000吨PVC地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佛冈翔鸿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于佛冈县迳头镇前所村106国道旁,位于原华翔染整机械有限公司旧址。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43333㎡,建筑面积23601㎡。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为400万元,主要生产PVC地板,年产PVC地板28000吨,其中年产薄地板24400吨,发泡地板3600吨。 (二)建设项目运营后环境影响分析 (1)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问题有员工办公生活污水、有机废气、噪声、固废等。 (2)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内绿化及脱硫除尘塔用水,不对外排放;压延有机废气经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印刷有机废气经甲苯回收装置经吸附处理及冷凝回收后,干净气体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设备、风机等噪音,拟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活性炭、滤渣及废抹布等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办公生活垃圾定点堆放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冈翔鸿塑胶有限公司 地址:佛冈县迳头镇106国道旁 联系人:谭总 联系电话:18818728238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场二街20号(邮编:610064)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63-4289054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调查评价区域内的大气、水、声污染源现状及环境质量现状,明确是否对项目建设构成约束因素。 3.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大气、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4.分析论证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以及清洁生产水平。 5.分析论证本项目与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 6.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将周边公众的合理意见落实到项目的污染防护措施中。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关注本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特别是主要环保措施等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本项目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10日内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咨询及提出参与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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