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主岭市民政局公主岭市第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拟投资2900万元建设“公主岭市第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附属设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项目以公告的形式进行公众参与。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建设地点:公主岭市刘房子街道办公楼西侧,102线南侧 建设内容:建临终关怀室1栋(497.11m2),锅炉房(190.24 m2), 超市、医疗室、理发室、门卫室1栋院内(m2),院内道路7000m2,院外道路15134 m2,蓄水池100 m3,化粪池75m3。 项目可能产生的环保问题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施工期: 项目建设过程中所进行的场地平整、掘土、基础设施建设、地基深层处理及土石方、建筑材料运输、设备装配等施工行为,在一定时段内都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一般是属于可逆的,待施工期结束后将一并消失。 2、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医疗室废水,经“化粪池—消毒”后排入福利服务中心的污水处理站,进行生化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最终排入兴隆河。 (2)废气 拟使用一台4t/h锅炉,烟气经湿式脱硫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烟气经35m高烟囱排放除尘器处理效果明显,运行稳定,除尘效率达到92%,脱硫效率50%,能够保证污染物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3)噪声 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置在独立的砖混结构内,且墙壁敷设吸声材料,对于风机设置消声器和隔声罩等措施;加强绿化,对噪声有大幅度的削减。经上述措施治理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2)固体废弃物 少量医疗垃圾统一由有资质部门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炉渣出售用于建材及修路。经及时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建议和意见 (2)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告10日内有效。 (3)联系方式:电子邮箱:spepi@163.com 联系电话:胡 工0434-5083859 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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