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主岭市民政局拟投资2692.5万元建设“公主岭市第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项目以公告的形式进行公众参与。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建设地点:公主岭市刘房子街道办公楼西侧,102线南侧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29999m2,总建筑面积17950m2,接收入住老人规模为1000人。 项目可能产生的环保问题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施工期: 项目建设过程中所进行的场地平整、掘土、基础设施建设、地基深层处理及土石方、建筑材料运输、设备装配等施工行为,在一定时段内都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一般是属于可逆的,待施工期结束后将一并消失。 2、营运期: (1)废水 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拟采用“化粪池—DWJ”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最终排入兴隆河。 (2)废气 食堂油烟采用除油效率大于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以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中型餐饮业标准。 (3)噪声 隔声是最简单有效的噪声处理措施,将食堂风机置于室内,经隔声、减振措施,对噪声有大幅度的削减,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及时收集,送至垃圾处理场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建议和意见 (2)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告10日内有效。 (3)联系方式:电子邮箱:spepi@163.com 联系电话:胡 工0434-5083859 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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