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天源硅石矿年产5万吨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朝阳县天源硅石矿年产5万吨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布,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朝阳县天源硅石矿年产5万吨石英砂加工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厂房及库房4000平方米,新购置石英砂生产线2套,年生产5万吨石英砂,工程总投资1300万元。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朝阳县天源硅石矿 联系人:刘总 联系方式:13342365777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 王工 联系方式:0421-2610207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现场调研——收集资料——环境评价——得出结论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本工程进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预测项目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并针对工程污染特点提出污染物控制措施,对拟采取的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等,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 “朝阳县天源硅石矿年产5万吨石英砂加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看法,对实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等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致电或发邮件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2013年9月23日~2013年10月11日。
朝阳县天源硅石矿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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