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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榆树市医院位于榆树市健康路85号,为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拟拆除榆树市医院总务科、器械科和药剂科原有办公楼,在原址建设榆树市医院儿科中心、妇产科中心综合楼,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30000m2。项目建成后,开放性床位450张综合楼设置儿科中心、妇产科中心、手术室、急诊科、重症监护室、医技科室及综合办公用房等业务功能用房。 该项目委托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工作成果为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⑴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⑶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⑷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⑸环境影响预测;⑹环境风险预测;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⑻公众参与调查;⑼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最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⑴建设项目基本情况;⑵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概况;⑶区域环境质量状况;⑷评价适用标准;⑸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⑹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⑺环境影响分析;⑻环境风险分析;⑼公众参与分析;⑽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及预期效果;⑾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⑿评价结论。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是否合理、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建设单位:榆树市医院 联系人: 刘伟 联系电话:0431-83722973 环评单位: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宝宁 联系电话:0431-86785908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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