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鹏昊门业有限公司防火门窗、金属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原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将公主岭鹏昊门业有限公司《公主岭鹏昊门业有限公司防火门窗、金属门项目》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公主岭鹏昊门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公主岭市岭东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院内) 联系人: 赵国东 电话:0434-8888810 2、环评单位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人: 黄继国 电话:13404303913 邮编:130021 3、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生产产品为防火门窗、金属门。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①声环境影响 噪声主要来源于噪声较高的施工机械,如挖掘机、卡车、推土机、铲车等,以及挖掘、装卸等施工活动。施工部门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以便有效地缩小施工期噪声影响的范围。 ②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的空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应采取施工场地洒水及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砂石土路应经常撒水,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③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污染,应对施工营地进行严格监控,防治污染。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施工期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减轻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2)营运期 ①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车间内各种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剪板机、冲床、折弯机等。设备可采用独立基础,加减振装置等防护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②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排放源主要有焊接烟气、喷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 ③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工人生活污水,采取合理处理措施后排入污水管道,可减轻对周围水环境影响。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余料、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属于危废,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经合理有效处理处置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项目审批单位 公主岭市环境保护局 6、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环评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保意见的可自公示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 2013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