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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民南华塑料再生有限公司 5万吨/年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山东惠民南华塑料再生有限公司5万吨/年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5万吨/年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惠民县姜楼镇兰家村; (3)项目投资:1800万元; (4)建设单位:山东惠民南华塑料再生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洪久: 联系电话: 15902217885;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占地面积13320㎡(约合19.98亩),主要建设办公室、厂房、食堂、宿舍、泵站及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8000㎡,购置卧式水环切粒塑料造粒机组、叉车、货车和地泵等设施,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万吨塑料颗粒产能。 项目租赁厂区土建已基本完成,建设期内另需新建厂房一座,原料罩棚一座。 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新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废气;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辆进出废气、造粒过程中无组织扩散的非甲烷总烃、食堂油烟。噪声主要为机械运行噪声、进出车辆噪声等。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活性炭。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识别项目的污染因素,确定工程产污环节、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评价是否达标排放及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在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后,分析工程排污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预防和减轻污染的措施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及主要事项 通过在项目周围村庄和企事业单位张贴公告,并向周围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发放传单,进一步增进公众对项目情况的了解。 本次公示旨在帮助您了解山东惠民南华塑料再生有限公司5万吨/年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的有关情况,欢迎您对该项目的建设,对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另外,也可采用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本次公示结束后,您如果还有新的建议和意见,仍然可以向山东惠民南华塑料再生有限公司反映。 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