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楚擎天广场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新楚擎天广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湖南新楚擎天广场项目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环境科学研究所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5日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的方式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要求,发布本公示,公示日期为2013年10月15日~2013年10月25日。 湖南新楚擎天广场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投50亿元进行新楚擎天广场项目建设的建设。项目位于位于五一大道以北,燕山路以南,武警总队以东(湖南省电信公司),芙蓉.华天宾馆以西。项目总建筑面积346395m2,总用地面积为22669m2。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如下: (1)废水: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生废水114万t。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按规划排入五一大道污水管网,经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湘江。 (2)废气: 项目内不设燃煤装置,所用能源全部为电和天燃气,从源头上控制了燃料废气污染物对小区环境空气的污染。厨房油烟废气净化后并设专门的排气竖井将达标烟气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排风系统收集后经排烟装置排放(高于地面2.5m)。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空气污染很小。 (3)噪声: 本项目水泵、风机等设备均安装于地下室,并采取了减振和隔声措施处理;地下停车场采取出口和进口分开,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并设置明显的进出口标志,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并限速、禁鸣号。采取以上隔声措施后,本项目设备噪声及停车场机动车辆行驶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排放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有用物品后,由环卫部门送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卫生填埋。只要物业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及时收集、及时外运作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小区及区域环境产生影响。 新楚擎天广场广场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划,选址合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总体可行,达标可信,整体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项目在拟定的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新楚擎天广场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长岛路2号
联 系 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1397513800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 址:长沙市紫薇路3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017280731
电子邮箱:4108112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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