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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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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6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公示
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以及评价结论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项目总投资:472966.60万元
5、建设规模:长沙市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北起福元路,南至湘府路,路线全长16.5km,路线沿现状万家丽路线位(详见附图),从北向南依次经过福元路、三一大道、鸭子铺路、晚报大道、远大路、人民路、长沙大道、劳动路、香樟路、木莲冲路、湘府路等道路。
本项目线路包括主线、辅路两套系统。其中主线为按全封闭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标准段双向 6 车道,设计车速为 80km/h。辅路系统利用现状地面道路,设计车速为 60km/h,规模为双向 8 车道(含 2 条公交专用道)。
结合区域路网,全线共设置 9 对上下匝道,分别布置在福元路南侧、鸭子铺路北侧、晚报大道南侧、人民路南北两侧、劳动路南北两侧、香樟路北侧以及湘府路北侧。近期实施 2 处节点立交,为三一大道立交(考虑与东侧进行沟通,并预留了南与西的沟通)、长沙大道立交(考虑与东侧进行沟通),并在鸭子铺路、劳动路及湘府路预留立交。
内容包括范围内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含标志标线及信号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监控三部分)、绿化工程(含高架绿化、地面道路绿化)、照明及供配电工程和管线综合工程。
本项目计划于201312月开工,20156月竣工通车,施工期为18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一览表
环境要素

工程内容

环境影响

影响性质

社会环境

征地

工程占用当地建设用地,将会影响其土地利用结构

长期
不可逆
不利

拆迁安置

被拆迁居民的生活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干扰,如果安置不当还会造成其生活质量下降,并长期受到影响。

长期
不可逆
不利

出行安全

施工和建材运输等可能影响沿线群众的出行安全。

短期
可逆
不利

基础设施

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沿线道路、管线、水利设施的完整性。

生态环境

永久占地

工程永久占地对沿线建设用地等的影响。

长期
不可逆
不利

临时占地

临时占地破坏地表,将增加水土流失量,并造成植被的损失。

短期
可逆
不利

施工活动

施工活动地表开挖、建材堆放和施工人员活动可能对植被和景观产生破坏。

声环境

施工机械

不同施工阶段施工车辆或施工机械噪声对离路线较近的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短期
可逆
不利

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对沿线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水环境

施工营地

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处理不当进入水体。

短期
可逆
不利

管涵施工

管涵建设施工工艺不当或者施工管理不强,产生的施工泥渣、机械漏油、泥浆、施工物料及化学品受雨水冲刷入河等情况将影响水质

施工场地

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受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水污染;施工场地砂石材料冲洗废水等。

环境空气

扬尘

粉状物料的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有大量粉尘散逸到周围大气中;施工运输车辆在施工便道上行驶导致的扬尘;拆迁过程也会产生较多的扬尘。

短期
可逆
不利

沥青烟气

沥青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中含沥青烟气有THC、TSP 及苯并[a]芘等有毒有害物质。

固体废物

施工废渣/生活垃圾

工程拆迁会产生建筑垃圾,施工营地会产生生活垃圾带来的建筑垃圾等

短期可逆不利

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一览表
环境要素

影响因素

环境影响

影响性质

社会环境

出行安全

影响沿线群众的出行安全

长期
不利
不可逆

生态环境

绿化

杂乱景观改变,更具观赏性

长期
有利
不可逆

动物通道阻隔

本项目范围内没有大型野生动物,可能对小型动物的出行造成阻隔

声环境

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影响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干扰居民正常的生活、学习

长期
不利
不可逆

水环境

路面径流

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道路径流污水排入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长期
不利
不可逆

危险品运输事故

装载危险品的车辆因交通事故泄漏,对沿线水体的风险较大,事故概率很低,危害大

环境空气

汽车尾气

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长期不利不可逆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社会环境
1)建设单位按各项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与征地、拆迁户签订协议,严格按政策办事,费用按计划落实到相应的机构和被征用土地的民众手中。安置补助费全部发放给被安置人。
2)应加强交通管理和组织,采取必要的限制与分流措施,减少因为施工车辆增多而带来的交通堵塞;同时要设置必要的警告、安全措施,以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件。
3)本次管线设计尽可能对现状管线予以保留。部分受新建匝道、立交桥墩等影响的现状排水管道,择位予以重建。
2)生态环境
1)土地资源保护
在路基填筑和取土施工过程中,对地表上层20 cm厚的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作为道路建设结束后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绿化种植土。
对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等用地,在工程结束后应立即进行生态修复措施,杜绝建设用地人为荒置导致的水土流失和土壤养分流失。
土地保护措施
a)施工期料场、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尽量设置在道路征地范围内。
b)施工结束及时清理施工残余废物、整治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c)各种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以预防雨季路面迳流直接冲刷坡面而造成水土流失。
2)植被资源保护
对于项目建设占用的人工栽植树木,施工进行前,应尽可能将这些树木进行移植,严禁随意破坏。
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随意破坏当地植被。
选用乡土物种,在土方工程完成后立即栽种,并在栽种初期,予以必要的养护。如采用立体绿化护坡工程时,可先选择固着性强的先锋物种,在运营期间逐步用乡土物种替代。
工程临时用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居民要求及时进行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并在竣工验收前实施完成。
3)水土保持与防护
管理措施
a) 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挖方,减少水土流失。
b)施工场地及挖方断面应备有一定数量的成品防护物,如塑料薄膜、草席等,在生态绿化措施尚无法起到防护作用期间,覆盖地表,防止水土流失。
c)黄沙、石灰等物料堆应配专人看管,下雨时应覆盖防护物,减少水土流失。
d)雨季施工时,制定雨季施工计划。
工程措施
a) 对路基采用逐层填筑,分层压实的施工方法,在填筑路堤的同时进行边坡排水和防护工程,路基工程尽量采用机械化作业。
b)路基施工前在路基两侧开挖临时排水沟,排水沟采用梯形断面30cm×50cm,内坡比11,沟壁夯实,结合地形在排水沟处设沉砂池,沉砂池设计为3m×2m×1.2m,内坡比11,水流经沉砂池后,排入附近的自然沟道;尽量做到道路的排水防护系统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
c)为保证路基及边坡的稳定,填方、挖方路段应根据地形地质及填挖高度采用不同的防护措施。视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浆砌片石坡面防护、草皮护坡、挡土墙及护面墙等形式进行坡面防护。路堤边坡、桥梁等处视路堤高度及填料性质、水文条件,分别采用护脚、挡土墙、拱形护坡、浆砌片石扩坡、护坡道和撒草籽等防护形式。
d)路基、施工场地等的绿化表土进行集中收集与堆放,在表土堆放场地应选择较平缓处,并对表土堆放的四面坡脚均采用装土编织袋挡墙进行临时性防护,对于土堆裸露的顶面和坡面,需要进行压实或拍实处理,然后播种苜蓿草籽以保持养分并固着土壤颗粒。最后,覆土工作结束后,对于临时堆置表土占用的土地必须进行植被恢复,以防止人为增加新的水土流失。
e)雨季填筑路堤时,应随填、随压,以保证路堤质量。每层填土表面成25%的横坡,并应填平,雨前和收工前将铺填的松土碾压密实,做到不积水。对水土流失易发路段,应尽量避免雨季施工;不能避免时,应保证施工期间排水畅通,不出现积水浸泡施工面的现象,如防护工程不能同时开展时,对边坡及施工面应采取加盖防水雨布等防护措施。
f)在桥梁施工中,应避免泥浆流失引起周边泥沙淤积,对于工程附近堆置的已固化的泥浆,应及时平整并予以绿化。
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
3)水环境
1) 管理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
施工场地的布置应充分考虑排水需要,尽可能远离河流,尽量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
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
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和水上作业的监管力度,杜绝燃油、机油的跑、冒、滴、漏现象;严禁向沿线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
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学习各项管理制度。
2)工程措施
生活污水
为防止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周围水环境的污染,对施工场所应设置临时卫生设施,生活污水不能直接排入河道,对施工人员的临时居住地必须建设生活污水的临时处理设施,主要的措施有,食堂厨房废水应设简易隔油池,建造临时厕所和化粪池,其他生活污水建造临时沉淀池,经处理后的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纳入污水管网,最终送入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施工生产废水
㈠桥梁施工废水
基础施工的防护措施
本工程桥梁基础采用挂篮悬浇施工,挂篮悬浇施工产生的施工钻渣通过设置沉淀池进行处理。本工程设置的泥浆池设在灌注桩的外侧,主要存放钻孔施工需要的泥浆;沉淀池布置在泥浆池的外侧,主要存放桥梁钻孔排出的钻渣、泥浆等。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绿化,泥渣用于路基填筑。
基坑废水的防护措施
基坑开挖的土石方除部分堆于围堰内侧用于基坑回填外,其余用于桥头桥台与路基连接处填筑或结合场地平整于桥头部位摊铺压实处理。基坑开挖后产生的废水建议设置集水沟和沉沙池进行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处理后的废水回用。基础施工结束后回填基坑,撤除围堰,并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㈡施工机械冲洗废水
设置施工机械集中冲洗点,对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上层浮油由相关单位处理,不得任意冲洗车辆和机械,以免冲洗废水排入周边水体。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管理,防止机械跑冒滴漏,防止施工船只油料倾倒入河流引起水污染。
㈢砂石料筛分、混凝土拌产生的废水
砂石料筛分、混凝土拌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泥浆水,应设置沉淀池干化处理,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场地除尘绿化,泥渣经干化后用于路基填筑。对施工场地、砂石料堆场、临时堆土场等周围应设置集水沟和沉沙池,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上述场地及时清理并复绿。
㈣养护废水
在施工期,为了降低项目产生的粉尘及对道路、桥梁的维护、保养,会产生泼洒降尘及道路、桥梁的养护废水,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处理后清液用于场地除尘绿化,泥渣经干化后用于路基填筑。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拆迁建筑垃圾、旧路挖除产生的固废应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合理选择临时堆渣场,应选择在距离居民集中居住区300m外并处于下风向的位置;准备必要的防护物资,临时堆土场覆盖篷布等抑制扬尘、避免雨水冲刷。
5)大气环境
1)必须配备足够的洒水车,对施工便道和未完工路面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抑制道路扬尘污染,要严格按照《长沙市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
2)石灰、水泥、黄沙等物料的运输和堆放,必须采取蓬布遮盖、表面潮湿处理、定期洒水等措施,抑制物料扬尘污染。
3)必须在物料堆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经常洒水保持堆场内地面湿润,进一步抑制物料扬尘污染。
4)进行路基填土掺生石灰处理、粉喷桩或水泥深层搅拌桩处理软土地基、路基土填筑和压实等路基施工作业,进行路面水泥稳定碎石或二灰碎石基层、二灰土或水泥土底基层铺筑等路面施工作业,都必须在施工作业路段下风向侧设置临时挡风墙并经常洒水,抑制施工作业扬尘污染。
5)对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应更新尾气净化装置,提倡使用高清洁度燃油,抑制汽车尾气污染。
6)施工场地、物料堆场选址要避让敏感点。
7)本项目既有道路、新路面铺设、房屋拆迁及沙石灰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车辆运输过程中引起的二次扬尘。因此,在拆迁和开挖干燥土面时,要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硬质围挡并进行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
8)针对项目两侧有较多敏感点,施工过往车辆应限速,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施工屏障进行隔离,以最大限度减小粉尘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10)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如需灰渣、水泥等粉状物料等建材,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11)沥青混合料采取外购方式,施工现场不设置集中沥青拌合站。为减少沥青摊铺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报告书建议选择扩散条件好的天气进行沥青摊铺,并加快摊铺进度。
6)声环境
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2)具有高噪声特点的施工机械应尽量集中施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作到快速施工;确定合理的工程施工场界,同时由于项目沿线主要为居住、商业混合区,建议在施工场周围修建一面或多面围墙作为声屏障:如果做到了以上仍将对敏感点造成较大的影响,则可考虑施工时间的合理安排,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在表1-18所列敏感点附近路段应停止施工作业,严禁夜间进行打桩作业。尽量不要在深夜施工,并通过当地政府进行协调和协作。
3)本项目沿线周边敏感点较多且距离较近,本环评建议在项目沿线周边预留部分地方来进行隔声屏障等相关保护措施。
4)电气安装工程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材料加工与开孔槽作业,因而尽可能将材料在场地外加工,非特殊情况,不得在施工现场加工材料。
5)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具体监测方案参见噪声监测计划。
6)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和土方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夜间休息的影响,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对现有道路交通的负荷。在辅道行驶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对确因运输建筑材料使现有道路沿线声环境质量极度恶化的路段,要求监理工程师加强噪声监测,如果噪声因材料运输而超标,可考虑改变行驶路线或与当地居民达成协议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等环保措施。
7)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等作为施工活动的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管理来缓解。同时,业主应在施工现场标明投诉电话号码,对投诉问题业主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在24小时内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为减少施工机械噪声等对沿线敏感点产生的影响,对高噪声设备应设置临时围挡防护物来消减噪声。
8)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承包商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对距辐射高强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劳动时间。
2、营运期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生态环境
1)道路管理部门必须强化沿线的绿化苗木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
2)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
(2)声环境
本项目道路通车后,随着交通量的增加,交通噪声增大,随着距离的增远,交通噪声逐渐减小,对环境的影响减小。
根据预测,主道、辅道和交叉口经相应的降噪隔声措施后,噪声值20m处有明显的下降趋势,对于立面高层而言在18~36m之间达到一个峰值然后开始下降。
本项目的工可已考虑在项目沿线新建的高架桥设置20625m隔声屏障,但本项目沿线部分敏感点的建筑物未设置隔声屏障,本环评建议再增加设置隔声屏障约2750m,同时本环评建议在敏感点处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加强绿化,对受本项目影响较大的敏感点采取第8章中提出的措施,同时要求建设单位预留部分资金对于已建成小区仍超标的住户,通车后根据实际噪声超标情况,在征得道路沿线居户主同意后,对道路沿线第一排住户安装通风隔声窗。
(3)空气环境
1)强化拟建道路中央分隔带、路基、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缓解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
2)提高道路整体服务水平,保障道路畅通,缩短运输车辆怠速工况,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总量。
3)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逐步实施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运输车辆通行,控制汽车尾气排放总量。
(4)水环境
项目未跨越敏感河流,运营期路面径流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主要是通过加强管理,同时还应制定应急预案,减少事故发生时的环境危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项目建设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该项目的建设得到了沿线公众的支持,其建成通车将有利于缓解当地交通压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当地环境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影响最小,项目建成后沿线的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第一次公示时间为2013.9. 30~ 2013.10. 10,公示地址:长沙市政府网站(http://www.changsha.gov.cn/xxgk/szfgbmxxgkml/szfsydwxxgkml/sszjsj/tzgg_2353/201309/t20130930_495353.html
第二次公示将在上述网站以及中国环境网上进行公示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也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是本项目周边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保部门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731-82288811
地址:长沙市八一路417
邮编:410011

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731-88666499
地址:长沙市市政府东人防办公大楼
邮编:410016

审批部门:长沙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731-88665227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附项目地理位置图以及群众关心的施工期交通组织图
                                                                  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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