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体育新城17-19号地改造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 大连市甘井子区体育新城东侧、岚岭路北侧 4.建设内容: 场地平整。 5.工艺主要产污环节: u施工期:扬尘、噪声以及土地的占用。 v营运期: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 6.防治措施 u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方案。施工现场采取降尘、降噪措施,保持施工沿线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 v营运期:沿线绿化,科学控制车流量。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不可避免地会对沿线以及周边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周边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的扰动,包括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景观的影响等方面,但通过分析可以看出,这些环境问题,在采取防护措施、恢复措施和补偿措施的基础上,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还需要通过完善的环境监理、环境监测等手段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破坏减缓措施落到实处。 8、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已经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在本项目环评公示网页下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认为必要时刻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本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9、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周边企业、居民及相关部门。 为了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对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建设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10、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通过电话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等有关部门反映。 特别提示:反映意见提出建议时,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住址、单位、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1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本报告公示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 12、环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大连经环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浩汀 联系电话:0411-868954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