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鑫汇叶腊石矿0.6万t/a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汝州市鑫汇叶腊石矿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汝州市鑫汇叶腊石矿0.6万t/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汝州市鑫汇叶腊石矿0.6万t/a项目 建设单位:汝州市鑫汇叶腊石矿 建设地点:汝州市陵头乡余窑村西北3km处 项目概况:汝州市鑫汇叶腊石矿位于汝州市陵头乡余窑村西北3km处。据本矿采矿许可证,矿区由4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675m至+650m,矿区面积0.0091km2,拟定生产规模0.6万吨/年。项目总投资为160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汝州市鑫汇叶腊石矿 联系地址:汝州市陵头乡余窑村 邮编:467544 联系人: 乐先生 联系电话:18603755645 三、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1805室 联系 人:马工 李工 联系电话:15738529319 13639628719 13849506295 E-mail:sjs366@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其环境管理要求,结合该项目建设特点和区域环境问题,本次评价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声环境、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评价为重点,注重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环保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评述,兼顾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分析。同时也将对公众参与等做出详尽的论述,提出充分可行的减轻环境污染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下列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方式: (1)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2)来电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3)以信函、电子邮件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汝州市鑫汇叶腊石矿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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