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林羯西 于 2013-10-27 16:44 编辑
南平市大家厂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平市大家厂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实施南平市大家厂片区 “三通一平”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为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给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附属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其中道路工程包括莲花山路、莲花山大桥、东溪路、工业路4条主干路,滨江东路及大家厂路等10条次干路以及20条支路;道路总长约30.07 km,其中城市主干路约5.73 km,城市次干路约10.57km,城市支路约13.77km。 主干路设计车速30~40km/h,道路红线宽度23~30m,双向4车道;次干道设计车速30km/h,道路红线宽度20~24m,双向2~4车道;支路设计车速20km/h,道路红线宽度9~15m,单向2车道或双向2车道。 工程总投资20.96亿元,工程计划于2014年初开工,2015年12月底建成通车,总工期24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 1、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噪声,噪声源有软土地基处理时有钻孔机、真空压力泵等;路基填筑时有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平地机等;路面施工时有沥青摊铺机、压路机等,噪声级在81-98dB(A)范围内。 2:废气: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在沥青路面施工时沥青烟,以及运输车辆的尾气污染。 3、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开挖等产生的泥浆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下雨时冲刷浮土、建筑泥浆、垃圾、弃土等产生的地表径流等。 4、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弃土。 营运期: 主要污染源为汽车尾气、机动车行驶噪声以及路面雨水。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 1、噪声: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在居民集中路段作业;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音型或带隔声、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物,用隔声法降低噪声。 2、扬尘: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设置工地围挡,加强防尘效果;采用洒水等办法降低施工粉尘的影响;工地内设置洗车池,防止车辆将工地的泥土带到外面道路,形成二次扬尘;对材料临时堆放场所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 3、废水: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水道,应作简单过滤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机械设备保证完好,防止泄漏油,并控制施工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 4、固体废物:项目挖方尽量用于本路段路基工程填筑,其余土方均衡调配;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营运期: 1、废水:路面径流经道路两侧铺设的雨水管网排入建溪,建议进行雨污分流,将初期雨水收集后经马站提升泵站输送至塔下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①与市环卫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对本项目所属路面及时进行清洁,以降低路面尘粒;②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以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 3、固废:清扫路面产生的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①项目沿线设行道绿化带或行道树池,达到绿化降噪目的;②严格限制行车速度;道路全路段禁鸣喇叭;③超标敏感点加装隔声窗等防护措施。 5、风险: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风险应急预案等,防止由于意外泄漏的化学品影响建溪、闽江水质及周围大气环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路网的建设可完善当地交通道路网络建设、满足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其建设可方便附近居民出行,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从总体上而言,是符合广大公众的基本利益的。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存在一定的污染因素,主要为施工噪声、扬尘以及营运期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会对沿线居民带来一定的影响。道路建设在满足城市规划发展需求的同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把道路对两侧居民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的同时,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及建议,并需经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基于上述前提情况下,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已存放于环评单位,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敏杰 联系电话:13859383319 评价机构: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10-88572246-314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大家厂——马站片区或经常在此出行的群众进行,重点调查征地及拆迁将涉及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8日。
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