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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滨江路跨线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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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羯西 发表于 2013-10-28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滨江路跨线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滨江路跨线桥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要:滨江路跨线桥项目北始于南平汽车站(防洪排涝站),南止于华兴宾馆。本项目拟在滨江路新建跨线桥分离滨江路南北向直行交通流,并结合跨线桥建设改造桥位段滨江路。本项目地面道路改造范围:K0+080~K0+780,全长700m;跨线桥位于滨江路桩号K0+258.5~K0+589.5处,桥梁全长650m(含引道),桥跨长325m,桥梁全宽10m,为一座3×35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35+45+35)m钢箱梁+3x35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本道路为城市主干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红线宽度26~30.5m,跨线桥上双向两车道,地面层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跨线桥上40km/h,地面道路30km/h。
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工程计划于2013年10月开工,2014年5月底建成通车,总工期7个月。本次改造均在道路红线内,不涉及拆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
1、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噪声,噪声源有软土地基处理时有钻孔机、真空压力泵等;路基填筑时有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平地机等;路面施工时有沥青摊铺机、压路机等,噪声级在81-98dB(A)范围内。
2:废气:主要来自路面铺设、沙石灰料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路面摊铺产生的沥青烟以及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
3、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开挖等产生的泥浆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下雨时冲刷浮土、建筑泥浆、垃圾、弃土等产生的地表径流等。
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桥梁桩基钻渣及钻孔泥浆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主要表现在对项目涉及区域的地表植被、野生动物和景观的影响,工程挖方、填方等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
营运期:
主要污染源为汽车尾气、机动车行驶噪声、以及路面雨水。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
1、噪声: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在居民集中路段作业;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音型或带隔声、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物,用隔声法降低噪声。
2、扬尘: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设置工地围挡,加强防尘效果;采用洒水等办法降低施工粉尘的影响;工地内设置洗车池,防止车辆将工地的泥土带到外面道路,形成二次扬尘;对材料临时堆放场所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
3、废水: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水道,应作简单过滤沉淀处理后回用;机械设备保证完好,防止泄漏油,并控制施工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
4、固体废物:项目建筑垃圾等用于路基工程填筑,废弃土方及弃渣运至指定地方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
5、生态环境:道路改造用地须在红线范围内进行;合理调配挖填土方,临时堆放场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营运期:
1、废水:①路面雨水经雨水口进入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废气:①与市环卫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对本项目所属路面及时进行清洁,以降低路面尘粒;②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以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
3、固废:清扫路面产生的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①项目沿线设行道绿化带或行道树池,达到绿化降噪目的。②严格限制行车速度;道路全路段禁鸣喇叭。
5、风险: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风险应急预案等,防止由于意外泄漏的化学品影响西溪水质及周围大气环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于城市道路改造项目,项目的建设可完善当地交通道路网络建设、满足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其建设可方便附近居民出行,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从总体上而言,是符合广大公众的基本利益的。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存在一定的污染因素,主要为施工噪声、扬尘以及营运期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会对沿线居民带来一定的影响。道路建设在满足城市规划发展需求的同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把道路对两侧居民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的同时,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及建议,并需经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基于上述前提情况下,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存放于环评单位。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文龙               联系电话:0599-8060938
评价机构: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 工                联系电话:010-88572246-204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道路附近1公里范围或经常在此出行的群众进行,重点调查道路沿线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上文所列。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8日。
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8日
滨江路跨线桥项目报告书简本.doc (1.77 MB, 下载次数: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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