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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永安煤矿年产9万吨煤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桦甸市永安煤矿年产9万吨煤炭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桦甸市永安煤矿位于吉林省桦甸市桦郊乡五道沟村西侧,行政划归吉林省桦甸市桦郊乡管辖,行业隶属于桦甸市经济局。矿区在桦甸市西南225°方位,直距13.5km;现有矿区核定生产能力为年产40kt/a,在原井田范围内扩界开采,改造后采矿规模为90kt/a,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追加投资为6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矿区的建设将对周围环境起到一定负面影响,采矿占地及地面建筑占地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职工生活污水对周围空气、声、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本项目矿井涌水部分回用于矿区生产及降尘,剩余部分经沉淀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锅炉烟尘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煤矸石全部用于制砖。企业已委托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通过方案的实施,可将工业广场复垦,恢复原有土地利用功能,还原农田及林地景观,最大限度地减轻煤炭开采对区域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三、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信息反馈
拟建项目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询,包括发放调查表和座谈会、当地发布公告、网上公示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报告书的编写将采纳参与公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四、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赞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信息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长春市双阳区长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
桦甸市永安煤矿
单位地址:桦甸市五道沟村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84427859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565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431-8591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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